文章播报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华舍街道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3〕28号)、省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市县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意见》(浙政发〔2013〕5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的意见》(浙政办发〔2014〕31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的实施意见》(绍柯政办发〔2014〕66号)等文件精神,规范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兼信息员)日常管理,结合本街道实际,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考评对象
各村(居、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兼信息员)。
二、考评方式
街道食药办牵头,柯桥市场监管所负责,定期和不定期对各村(居、社区)的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兼信息员)工作开展检查考评,适时抽调部分村(居、社区)食品药品协管员进行交叉检查考评。考评重点:食品药品安全协查工作笔记等资料;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办理证(照)情况;各类宣传、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责任网络运行情况等。
三、考评方法
建立华舍街道村(居、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兼信息员)考评分指标体系,以100分为基数,附加分为10分(详见附件3)。每次考评结束后,结出单次得分,年终综合结分,对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兼信息员)评出优秀、合格、不称职三个档次,在基本报酬的基础上,根据考评档次发放工作补贴。
四、报酬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