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柯桥区 > 正文

绍兴市柯桥区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指导公证工作的意见

2021-06-03 柯桥区 收藏

文章播报

语音引擎就绪
进度: 0/0 (0%)

为进一步加强对公证工作的监督指导,保证公证质量,调动公证处及其工作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区公证事业发展,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权益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司法部、中央编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的意见》(司法〔20178号文件)及省司法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司〔2017113号文件)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规范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公证处有关人事、业务、财务、资产、考核等事项提出如下意见。

一、人事监督

1.公证处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按照《公证法》规定选聘并报区局核准。因工作需要,公证处可增设副主任、主任助理若干名,报区局备案。

2.根据绍县编办〔201296号文件精神,公证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冻结,原在编人员自然减员。原事业编制人员调出、辞职、辞退等需向区局提出书面报告,经区局党组研究同意后按相关程序办理。其他编外人员的聘用、辞职、辞退等由公证处根据工作需要自主组织招聘和处理,报区局备案。

3.公证处应按要求组织公证人员政治和业务学习,加强对公证人员执业道德教育和公证业务知识、技能学习培训,并建立相关档案。

4.公证处应当健全党、团及工会等组织。党组织应坚持“两学一做”教育活动,按规定召开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积极完成区局党组和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在“两新”组织建设中争创“星级”党支部、“示范”党支部。团组织要经常组织团员青年开展有益活动,认真学习党的知识,接受党的教育与培养。工会要积极组织会员开展敬业爱岗教育、技能竞赛、健身与疗养等活动,保障职工福利,维护职工权益,凝聚人心,增强活力。

5.公证处应健全处务会议制度。处务会议由全体公证员及中层以上职务人员参加,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并做好会议记录。

二、业务监督

    6.公证处应向区局及时、据实上报月、半年和全年业务收入报表。

7.公证处应完善公证事务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和投诉监督电话。

8.公证处应完善收结案审批登记制度,对重大或者疑难公证事项实行集体讨论制度。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柯桥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keqiaoqu/20210603/206810.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

语音播报提示

您的设备需要手动确认才能开始播报

设备提示:

  • 请确保设备未静音
  • 点击确认开始播报
  • 支持后台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