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钱镇政〔2017〕15号
关于进一步摸排应报未报、漏报瞒报的河道、小微水体(含池塘、山塘、养殖塘等)的通知
各村(居):
根据镇主要领导意见,为全面真实反映镇域范围内所有河道、小微水体(含池塘、山塘、养殖塘等)现状情况,在前阶段上报的基础上,请各村居对村域范围内(含已出租区域、已出让区域)的所有河道、小微水体(含池塘、山塘、养殖塘等)再进行一次认真细致的摸排,对漏报的河道、小微水体(含池塘、山塘、养殖塘等)做到应报尽报,不得瞒报,如被新闻媒体曝光从重问责。
本次摸排重点要围绕存在严重问题、可能被新闻媒体曝光、群众反响强烈、已被填埋且问题突出、小溇底、河长制缺失、村与村权属不明、村与周边镇权属不明等水体,希望各村高度重视,村支部书记、主任要亲自负责,亲自部署,认真摸排,于
钱清镇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