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钱镇委〔2017〕62号
中共钱清镇委员会 钱清镇人民政府
关于钱清镇深入推进工业小区整治提升的
实 施 意 见
各村(居)、企业事业单位:
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和区《打好“八大战役”实施方案》(区委【2017】31号)、《2017年工业小区整治提升工作要点》(绍柯政办发【2017】38号)、《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工业小区整治提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区委办【2017】80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消除环保、安全隐患,补齐园区发展短板,促进产业转型提升。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就深入推进工业小区整治提升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整治提升目标
围绕为产业、市场两个配套,突出安全、环保两个严控、通过区域、产业两个限制和市场、政府两个协同。结合钱清实际情况,实行分区管理、分类治理、分步实施的原则,达到全面消除水气污染、规范配套产业发展,从而实现我镇传统产业减量提质、转型升级的目标。
二、整治提升路径
1、推进分区整治提升。按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区环保功能区规划,划定钱清镇绿色产业园区、邻避产业园区、限制产业园区等三大工业发展功能区。
①绿色产业园区:离居民、河道、公路等有一定距离的工业园区划定为绿色产业园区。这类园区为非涉污类工业园区,不允许涉污企业的存在,此类园区必须达到有基础台帐、有统一形象、有纳污管网、有消防设施、有制度管理、有网格人员等“六个有”的整治标准要求。
②邻避产业园区:原则上在原印染企业关停退出地块或远离居民的规上企业中设立面积适当、四至清晰、配套完善、建筑合法、用能清洁、远离民居、数量合适的邻避产业园区(具体设立要求另发文明确)。镇域范围内符合入园、集聚标准的小微涉污企业按整治要求实行规模集聚、抱团集聚、兼并重组(具体入园要求、标准另发文明确)。
③限制发展园区:在离集镇、居民区、河道、公路较近的工业园区,因小城市规划,小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限制工业企业的发展,今后只允许商贸业的发展,划定为限制发展园区。这类园区内的涉污企业全部关停、清退;非涉污企业按“六个有”标准整治,并逐步清退、逐步迁建或兼并。工业企业、工业项目只出不进,新的工业项目不再审批落户。今后只允许发展商贸服务、仓储业等。
2、推进重污染产业退出。按禁止入园的行业负面清单,对涂料、橡胶、熔炼、塑料造粒、皮革加工、电镀制版、粘土制砖、翻砂、废弃物清洗、卫浴、化工助剂(印染助剂)、胶水等重污染产业,以及无证照、无相关合法手续、无环保处理设施的企业强制退出,并实行断水、断电、断气等强制关停、清退措施。
3、推进村级物业改造。针对村级集体物业园区,厂房老旧、规划无序、环境和消防安全隐患严重、土地利用率不高等问题,按照分批规范、分步实施的原则,因村制宜分批、分期推进物业用房改造。探索设立统一物业改造融资平台(相关政策意见另行明确)。经研究,在岭湖和蜀风先行探索试点村级物业改造工程。
4、推进注册登记管理。为科学管理、精专管理;突破性解决问题,切实消除问题隐患。推进对每家企业实行定点定位,属地注册登记管理。并且建立全镇企业信息数据库,编制一套企业身份信息二维码,为每家企业定制“身份证”。园区在门口导向牌上注明企业在园区内的具体位置,在企业门口统一设制厂牌,有企业身份信息二维码。
5、推进规模产业(企业)培育。鼓励涉污企业规模集聚、抱团集聚、兼并重组;鼓励落后产能、设备的淘汰更新。积极为成长型、科创型、税源型、调查样本户等规下企业腾出发展空间,扶持做大、做强企业。允许规模以上涉污企业在原地整治提升。严格审核规上规下,对今年新上规企业按纳税销售收入,从严核实涉污类规上企业和规下企业。培育发展邻避产业示范园区(或小微企业园)和标杆示范企业,高标准、严要求做好环保发展、安全管理、规范经营等方面工作,并推广标杆示范企业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