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漓渚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民房等重点领域火灾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

2021-06-03 柯桥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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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刻吸取玉环9·25”重大亡人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区领导重要批示指示和专题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民房等重点领域火灾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区委办传〔201731号)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民房等重点领域火灾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牢牢守住“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强化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全面动员,形成合力,深入推进平安柯桥建设和“平安护航十九大大会战”,全面排查民房等重点领域火灾隐患,从严督促整改,彻底铲除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坚决防范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为期1个月。

三、重点任务

紧紧围绕可能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重点领域,盯紧重点隐患,切实抓好居住10人以上的民房(以下简称居住民房)及出租房、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充电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等的排查整治。

(一)居住民房。按照《浙江省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要求》和《居住出租房屋及合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七条规定》文件要求,全面复查已排查登记的10人以上居住的民房及出租房,对新发现的10人以上居住民房及出租房逐一登记造册。重点排查整治居住部分未与非居住部分进行防火分隔,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无证无照或非法违法生产,设置在耐火等级一、二级以外的建筑内,设在地下(半地下)、厂房、仓库及违法建筑内,未按规定设置配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堵塞、锁闭和占用疏散通道,在居住房屋内使用明火,不按规范敷设电气线路,相关人员无证上岗和未经培训合格上岗等突出问题。

(二)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充电场所。以高层地下建筑、工业小区、企业集体宿舍、居住人数30人以上的出租房、居民住宅区以及其他停放电动自行车较多并提供充电设施的单位为重点,原则上在上述几类区域(单位)必须设置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设备。各村(居)、事企业单位和镇有关部门要重点排查整治在建筑内部特别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乱装插座给电动自行车充电,按要求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要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要采取防火分隔措施,物业管理单位或者其他管理人加强日常管理、落实巡查制度。

(三)人员密集场所。以宾馆、饭店、市场、客运车站、网吧及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学校、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劳动密集型企业、旅游和宗教活动场所等,排查整治未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落实防火检查巡查要求,及时整改自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畅通,保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定期对员工开展消防培训,消防控制室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发动,形成合力。各村(居)、事企业单位和镇有关部门要迅速行动,集中人员和精力,立即投入重点领域、重点隐患部位开展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彻底摸清出租房底数和消防安全状况。各部门单位要联合治理,加强协调配合,扎实推进居住民房及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公安、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专业部门作用,提供整治技术支撑。

(二)持续排查,摸清底数。各村(居)、镇网格人员以及公安派出所要结合流动人口管理,按照“村不漏户、户不漏房、房不漏间”的原则,对照居住民房及出租房排查登记花名册,逐一进行复查,重点查清实际居住人数,摸清消防安全状况。各村(居)网格员负责检查单幢建筑居住10人以下的出租房和居住10人以上的民房,镇安监消防站以及派出所负责检查单幢建筑居住10人至30人的出租房;镇派出所负责检查单幢建筑居住30人以上的出租房。要针对居住民房及出租房季节性特点,坚持常态化排查,新发现的要逐一登记具体地址、房东姓名、出租房间数、 居住人数、消防安全隐患。对人员密集场所要逐个区域、逐条街道、逐个单位“过滤”,分类建立工作台账,并随查随录、及时更新、每周汇总,随时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各村(居)、事企业单位、物业管理单位和相关部门对管理区域内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逐一登记,做到心中有数。

(三)从严整治,彻消隐患。各村(居)、事企业单位和镇相关部门对排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要制定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时间表、任务书、责任人,层层落实督改责任。要下狠心,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对查出的问题实施“零容忍”,将火灾防范底线措施落实到位。依法依规落实“八个一律”严管措施,对能够即时整改的隐患,一律督促单位(场所)立即整改;对短期内难以整改的,一律督促同时落实整改措施和防范措施;对存在“三合一”现象的居住民房及出租房,一律关停取缔;对隐患突出的人员密集场所,一律责令停业整改;对在建筑内部停放充电的电动自行车,一律清理出户;对存在隐患的违法建筑,一律从快拆除;对久拖不改、严重影响消防安全的重大隐患,一律实行政府挂牌督办,采取果断措施;对阻挠干扰执法的房东、业主或单位负责人、管理人,一律立案查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四)强化宣传,组织培训。镇宣传线要组织各类媒体集中时段和版面广泛宣传玉环9·25”等火灾警示案例,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火灾报警、初起火灾扑救和火灾逃生自救知识,不断提升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技能。各村(居)、事企业单位要督促居住民房及出租房房东向承租人告知消防设施器材操作使用方法和扑救初起火灾、疏散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常识,提醒承租人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要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微型消防站建设,制定具有操作性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员工开展演练,加强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技能培训,使其熟知火灾风险、熟悉逃生路线、熟用消防器材。镇安监消防站要充分利用消防队站、消防宣传馆(室)等资源,组织居民参观学习、参与演练,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常识,提高群众自防自救能力。

(五)立足长效,完善机制。深入实施“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腾笼换鸟、凤凰涅”,推动产业层次提升,从根本上改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条件。各村(居)、事企业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在居住民房、居住出租房、人员密集场所、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责任,建立健全内部责任制,实行纵向分级落实和横向分片定责;将消防安全管理内容全面纳入“一张网”和“全科网格”建设,落实分片定人定责的网格化管理,强化动态监控,防止隐患转移;要严格依法审批涉及消防安全的建设项目,强化对建筑性质、使用功能布局的监管;规划、建设、国土等部门要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积极推广实用安全的新型建筑结构样式。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事企业单位和镇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从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沿着“八八战略”指引的路子走下去、统筹推进平安柯桥建设的高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镇消防安全委员会要充分发挥参谋协调、督促指导、协调落实的作用,全力推进集中排查整治行动。

(二)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大追责力度,督促落实排查、整治、监管责任。居住出租房屋、企业员工宿舍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的牵头单位是镇派出所,责任单位是各村(居)。派出所要切实承担起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对拒不落实整改的房东业主一律依法从严处罚。各村(居)要切实担负起属地管理的职责,镇政府与各村居签订责任状,状(居)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状,责任追究明确到人,全面组织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确保“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流管所、综治中心、司法所、新农办、城建办、城管办、消防站等相关部门要全力支持配合开展整治行动,镇纪委要同步跟近、开展督查工作,专项整治结果纳入考核。

(三)加强信息报送。自本周开始,各村(居)、事企业单位、镇有关部门要根据排查情况认真填写居住出租房、企业宿舍、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清单(见附件),于每周五12:00前将排查表格及问题整改情况推进情况上报镇安监消防站(联系人:俞炎苗,联系电话:88401205)。

 

附件:

1.漓渚镇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统计表

2.漓渚镇工业小区、企业集体宿舍、居民小区电动车充电情况排查统计表

3.漓渚镇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统计表

 

 

 

 

                               漓渚镇人民政府

                             ○一七年十月十日

 

 

 

 

 

漓渚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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