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开发区),区机关有关部门: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浙江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浙江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17〕130号)精神和《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绍兴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浙江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绍市人社发〔2017〕117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区人才推荐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2017年全省计划遴选支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50名,其中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青年创新人才35名,青年创业人才5名。入选者由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授予“浙江特殊支持人才”称号,并颁发入选证书。省财政给予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青年拔尖人才每人80万元的特殊支持。
二、参评条件
(一)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青年创新人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2.在省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单位,全职工作1年以上的在职在岗人员;
3.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密切关注本学科专业及科技攻关前沿发展动态,学术和技术水平得到省内外同行认可,具有成长为省特级专家、领军人才的潜力;
4.申报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7年9月1日后出生)。
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主要完成人(前五名),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名)、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前二名)、三等奖第一完成人;
(2)近5年内,作为主要成员(前三名)参与过国家级重点科技项目、省部级重大科技专项,或作为负责人主持过国家级科技项目、省部级重点科技项目等,并取得重要的科研成果;
(3)领衔省级重点科技创新团队、省级重点企业技术创新团队等,或是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省级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或省级重点创新载体的骨干成员;
(4)在信息经济、高端装备制造、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我省重点产业领域,担任企业科研团队的负责人,运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技术,解决成果转化过程中重大关键技术问题。
(二)青年创业人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2.原则上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第一大股东(股权一般不低于20%),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
3.创办企业2年以上,在省内注册,企业依法经营,无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纳税记录和高成长性。创办时间在5年以内的企业,最近一年盈利且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400万元。创办时间为5年以上的企业,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净利润累计不少于400万元。以近5年内创办企业的主要创始人为主。
4.申报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7年9月1日后出生);
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科技型企业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1项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或植物新品种、软件著作权等),技术水平在行业中处于先进地位。创业项目符合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并处于领先地位;
(2)文创类企业在生产经营、服务等方面具有创新性、示范性,拥有自主品牌并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或具有创新性商业模式,能够填补市场空白,产生较大经济社会效益;
(3)金融类企业能够持续开展服务创新和产品研发,特别在资本市场、并购重组、产业融资和财富管理等领域,能有效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较好防范控制风险,在业内处于领先地位。
高新技术企业的主要创办人、全国或省创新创业大赛奖项获得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入选。
三、工作要求
(一)各镇(街道、开发区)和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摸排,切实把能力业绩突出、具备培养潜力的人才推荐出来。
(二)要特别重视推荐开展原创性研究的优秀青年人才和在企业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创新的青年人才,推荐人选应在全省范围内具有较强竞争力。
(三)已入选国家、省“千人计划”的人才,不得申报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人在同一年度内只能申报一个类别的项目。
(四)各镇(街道、开发区)和有关部门要组织指导申报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对材料真实性要严格把关。
四、报送须知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见附件1、2)、附件要求(见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表格请到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最新文件”栏目中下载)。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文档各1份,内容应一致。申报书、附件用A4纸双面打印,合并装订,附件材料清单详见省遴选通知。请各地各有关部门于9月30日前把申报材料报送至我局人才开发科(联系人:王萍、韩彧,联系电话:84126032,电子邮箱:sx84126032@126.com。地址:兴越路1718号335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浙江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自然科学、工程
技术类申报书
2.浙江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创业类申报书
3.创新、创业类人选申报附件材料
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19日
|
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7年9月19日印发
|
附件1
编号
浙江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申报书
工作单位(盖章)
申 报 人
部门(地区)
申报类别
学科组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填 写 说 明
一、 请申请人如实填写表中内容。
二、 请申报单位或个人根据所在行业主管部门或所属区县填报,具体评审过程中可能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三、 申报类别分为基础研究类、应用研究类两种申报人员类型。
四、 “学科组”分为:数学组、物理组、化学组、医药组、生命科学组、材料科学组、农林与食品科学组、工程与装备制造组、信息科学组、地球科学与资源环境组,请申报人选择填写,具体评审过程中可能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五、 有关身份、学历、职称、获奖情况、专利情况、代表论著等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1寸照片)
务必提供
|
|
国 籍
|
|
民 族
|
|
政治面貌
|
|
|
文化程度
|
|
学 位
|
|
专技职务
|
|
|
毕业时间
|
|
所学专业
|
|
从事专业
|
|
|
毕业学校
|
|
工作单位
|
|
|
通讯地址
|
|
邮编
|
|
|
联系方式
|
办公电话
|
|
传真
|
|
|
手机
|
|
E-mail
|
|
|
曾入选市地或省级工程人才项目情况
|
|
|
教育经历(从大学起,按时间正序填写)
|
学位
|
起始时间
|
终止时间
|
院 校
|
专 业
|
|
|
|
|
|
|
|
工作
经历
|
起始时间
|
终止时间
|
单 位
|
职 务
|
|
|
|
|
|
|
高校、科研院所人员到企业转化科技成果情况
|
(应用研究类申报人员填写)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