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2017年度档案工作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通 知
各镇(街道)、开发区:
根据《中共绍兴市柯桥区委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镇(街道)、平台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意见》(区委〔2017〕5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年度档案工作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评要求
1、按照《2017年镇(街道)、开发区考核细则》,在“自评分”栏填写分值,并附情况说明,在考核时作参考。
2、其它材料:年度档案工作总结。
二、考核方法
1、现场考核单位的确定。由镇(街道)、开发区档案员现场抽签确定现场考核单位及考核顺序,且同时抽查两至三个行政村(居)、社区接受此次检查。
2、考核名次的确定。抽签确定的考核单位按考核组成员的考核分取平均值排名;未现场考核的单位将根据上报的纸质材料和“绍兴市柯桥区数字档案协同管理系统”(已经修改原始密码的请提供新密码)电子档案检查情况进行排名。排名顺序将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综合考虑,最后由局党组审定。
三、考核标准
根据《2017年镇(街道)、开发区考核细则》逐项进行检查打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