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加快我镇产业优化升级,增强创新发展动能,推动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积极引导企业做大做强开放型经济,根据柯桥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区委办[2019]110号)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经研究制定如下经济政策:
一、激励外贸出口,引导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1、对当年新引进落户且年度出口实绩超2000万美金外贸出口企业,按出口实绩每1美元奖励人民币0.025元。
以上对同一实际控制人的企业可合并计算,自营出口实绩以商务部门出具的海关统计数为准,奖励由企业自行申请,审定后及时给予拨付。
二、鼓励引进外资,提高外资利用质量和水平
境外投资者以独资、合资等方式在我镇设立独立法人企业或招商中介机构,投资符合柯桥区产业发展的项目(含增资),实到资金规模100万美金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可按到资规模给予实到资金2%的奖励,技术外资按照每100万美金奖励人民币5万元。
三、鼓励推动股份制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