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柯桥区社会事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绍柯政办发[2017]5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突出教育基础地位,全面推进齐贤街道教育事业现代化建设,打造特色教育品牌,激励广大教师潜心教书,用心育人,争先创优,努力提高教育质量,推进学校可持续发展,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政策意见。
一、扶持对象
本政策适用对象为齐贤街道辖区内各公办学校、幼儿园在职教师。
二、项目设置
齐贤街道名师名校工程建设奖励项目设四十佳教师奖(十佳师德标兵、十佳青年教师标兵、十佳模范班主任、十佳乡村美丽教师)、功勋教师奖、名校培植奖、名师培养奖、名生培育奖等五大类,政策意见所需资金实行总额控制,专项列支,以学年为周期,每年在教师节前后发放,由齐贤街道财政全额承担。
对同一项目(课题、技能等)获得多项荣誉的,实行靠高奖励(不重复计奖)。
积极鼓励企业建立齐贤街道教育发展基金,具体细则另行制定。
三、实施原则
(一)正向激励原则。坚持绩效挂钩、优劳优酬、奖勤奖优的激励导向,奖励分配向骨干教师、名优老师和做出突出贡献的老师倾斜,切实把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更好地调动起来,并同时进行精神激励。
(二)一票否决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相关学校(个人)本学年奖励:
1.学校(个人)有违法、违纪、违规现象或教师中存在有偿家教等师德师风问题,并产生一定负面影响的;
2.学校因管理不当对全镇教育工作产生一定影响的;
3.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并被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在教育教学成果奖考评中弄虚作假的;
5.其他有损齐贤街道教育形象的。
(三)公开公平原则。坚持程序优先、规范操作、公开公平,奖励办法、考评过程、考评结果、奖金发放等向全街道教师公开,主动接受民主监督。
(四)考评发放原则。按照自评、审核、公示、发放的程序进行,层层把关,审核发放。每一学年8月10日前由各校上报自评考评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经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发放。
四、实施细则
(一)四十佳教师奖
每年在教师节前后开展街道“四十佳教师”评选活动,评选表彰全街道各级学校教书育人的先进典型,并分别奖励1000元/人。(具体办法另行制订)
(二)功勋教师奖
每年在教师节前后开展功勋教师奖评选活动,对在齐贤街道学校工作累计30年及以上的教师和对教育有特殊贡献的教师,按工作年限、工作实绩进行考评并表彰,共计20人,奖励金额1500元/人。(具体办法另行制订)
此外,每年列出10000元,对齐贤街道在职及退休的困难、患病教师进行慰问,街道退教协会配合实施。
(三) 名校培植奖
1.学校荣誉
学校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创建及评先评优活动,获得国家级综合类奖励及以上各类先进集体或荣誉称号(不含学生竞赛类荣誉),或学校经验推广(典型介绍)、承办现场会的,奖励5万元,单项类奖励3万元;获得省级综合类奖励各类先进集体或荣誉称号(不含学生竞赛类荣誉),或学校经验推广(典型介绍)、承办现场会的,奖励3万元,单项类奖励1.5万元;获得市级综合类奖励各类先进集体或荣誉称号(不含学生竞赛类荣誉),或学校经验推广(典型介绍)、承办现场会的,奖励2万元,单项类奖励1万元;获得区综合类奖励各类先进集体或荣誉称号(不含学生竞赛类荣誉),或学校经验推广(典型介绍)、承办现场会的,奖励1万元,单项类奖励0.5万元。
2.学科奖励
(1)对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含技能类、体艺类)获国际金、银、铜牌的学校,分别奖5万元、3万元、2万元;对获国家级学科竞赛(含技能类、体艺类)一、二、三等奖的学校,分别奖3万元、2万元、1万元,其中获全国一等奖第一名的奖5万元;对获省级学科竞赛(含技能类、体艺类)一、二、三等奖的学校,分别奖2万元、1万元、0.5万元;对获市级学科竞赛(含技能类、体艺类)一、二等奖的学校,分别奖1万元、0.5;对学生“三小”作品获得国家实用科技发明专利的学校,每项奖1万元。
(2)初中:中考综合成绩考核为“AAA”的,按3000元/班奖励;考核为“2A1B”的,按2000元/班奖励。其他年级在区学年学业检测中学校综合成绩考核为“AAA”的,按2000元/班奖励。考核为“2A1B”的,按1000元/班奖励。
(3)小学:毕业班期末全区质量检测学科综合成绩为“AAA”的,按800元/班.科奖励,其他年级期末全区质量检测学科综合成绩为“AAA”的,按600元/班.科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