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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科学技术局
关于实行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和市级以上科技
型中小企业季报制度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市科技局〔2003〕72号文件的要求,决定实行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和市级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季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
市高新技术企业、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分别填报《衢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季报表》、《衢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季报表》或《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季报表》。请按时上报县科技局科技信息管理科。
二、填报要求
1、上报截止时间:每季度第1个月的5号。
2、上报方式:纸质表一式三份和报表软盘(或电子邮件)同时上报。
3、同时为市高新技术企业和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填报《衢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季报表》,同时为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和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填报《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季报表》。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县科技局(城关镇芹北路3号)
联系人: 汪美华 王大刚
联系电话: 6014365 传真:6014973
电子邮件: wmh1226@yahoo.com.cn
附件: 1、衢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季报表
2、衢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季报表
3、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季报表
二○○三年八月二十日
主题词:科技统计 通知
抄报:市科技局。
抄送:县府办,发计局,经贸局,统计局,张伟刚、存档。
开化县科学技术局 2003年8月20日
附件下载:衢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季报表.doc
附件下载: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季报表.doc
附件下载:衢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季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