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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水利局文件
开水利〔2004〕72号
关于下达2004—2005年度
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快我县水利基础建设,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城市化的进程,结合县委、县政府“生态立县”的战略,根据我县“十五”规划及乡镇上报的年度水利建设项目,对照开政[1999]30号以奖代补文件,经水利、财政联合审核,并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现将你乡(镇)2004-2005年度农田水利建设计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建设计划
年度水利建设计划,以城市防洪工程、千库保安工程和病险水库治理、河道整治、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为重点,以主要溪流上灌溉堰坝和重要地段堤防等水毁工程修复、节水灌溉工程及机泵站改造等为主要内容。农田水利工程全面实施先干后补、以奖代补政策。年度计划只下达建设任务和内容,请各乡镇政府严格按照年度水利工程建设计划(详见附表)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年度建设项目和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农田水利工程奖励经费的管理办法
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应坚持自力更生为主,国家补助为辅的方针。财政按排一定比例的农田水利建设奖励经费,意在引导、鼓励和调动广大群众兴修水利的积极性。农田水利工程奖励经费和项目管理办法:
1、立项工程奖励经费的兑付办法是:立项工程竣工后经水利、财政联合验收合格、评审后下达奖励经费文件,各乡镇凭文件由乡镇财政所到县财政局办理拔款手续,各工程单位到乡镇财政所办理领款手续。
2、立项工程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乡镇水利员)应提供工程设计图纸、工程决算表、隐蔽工程验收单、施工承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等工程资料,并及时向水利局提出验收申请。
3、已立项的工程项目,在年度内无论何种原因,凡经验收不合格、未全部完成或未动工的,其项目奖励经费一律不予考虑。
三、持之以恒地搞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农村开展税费改革试点以来,农民投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工日逐年递减。由于一些地方配套措施不完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面临滑坡的危险,需要采取措施,尽快扭转这一局面。一是加大组织领导力度,通过采取“一事一议”、“民主决策”的方法,广泛动员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力量,按照山、水、田、林、路统一规划,旱、涝综合治理的原则,持之以恒地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生存环境。二是针对当前农村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积极探索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新的投入机制,大力发展民营水利、股份制水利。三是深化农村水利改造,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精神,研究制订小型农村水利工程改革办法,明晰工程所有权,建立以各种形式农村用水合作组织为主的管理体制,因地制宜采用承包、租赁、股份合作等灵活多样和经营方式,从根本上解决长期以来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权责不明、管理不善、投入不足、发展滞后等问题,加快农村水利发展。
任务已经明确,各地要充分发挥各宣传、新闻舆论部门的作用,大力加强水利建设宣传报道力度,做好舆论导向,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水利建设的氛围。按照县下达的农田水利建设的情况统计汇报要求,对水利建设完成情况及好的做法及时、准确汇报。各乡镇要因地制宜,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扎实搞好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附件:1、2004—2005年度农田水利建设计划汇总表
2、乡镇2004—2005年度农田水利建设计划表
二00四年十月十日
主题词:水利 年度 工程建设 计划 通知
抄送:县委办、县府办,徐鸣华县长、程育全副县长、胡青延县长助理,各有关乡镇水利站。
开化县水利局办公室 2004年10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