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开化县规划建设局
关于下发《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关于在全县行政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通知》(县委[2005]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开化县规划建设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现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OO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开化县规划建设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关于在全县行政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通知》(县委[2005]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推行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为目标,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利的监督,提高行政效能,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更好地为我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
推行政务公开的总体目标是:方便群众和企事业单位办事,群众利益得到切实维护,工作效率得到提高;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消极腐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严格依法管理、审批、征税(费)及各种处罚,依法行政水平得到提高;依法决策,按法规和程序办事,实现重大决策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要成为一项基本制度,并以此作为检查和考核单位、科室及负责人的一项重要内容。
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严格依法,全面真实;突出重点,循序渐进;简化环节,及时便民;健全机制,常抓不懈;明确责任,强化监督。
二、政务公开的范围
局属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三、政务公开的内容
1、执行公务主体公开,包括职责、权限、责任人员等;
2、行政审批公开,包括审批事项、部门、条件、程序、时限和审批结果以及行政收费标准、依据等;
3、监督方式公开,包括咨询、服务和举报投诉方式、处理结果等。
4、内部管理事务公开,包括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内部财务收支情况;招待费、差旅费、修理费等开支使用情况;干部交流、考核、奖惩情况以及其它重要事项等。
5、行业工作公开(根据本部门、本行业特点,对行业管理或指导、社会热点等问题进行公开。如城市总体规划、其他各类城市规划;重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公开招标中标情况及工程进度情况;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分配等情况;)。
四、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根据公开的内容和各单位实际,采取对社会公开和在机关内部公开等方式,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向社会和群众进行政务公开,扩大公开覆盖面,增强时效性。
局机关在局宣传窗和二楼设立对外、对内两个固定政务公开专栏(内设各科室小专栏),更新部门职责、权限和责任人员公示牌,并修订印发服务手册;办证中心、交易中心要充分利用行政服务中心公示栏、电子触摸屏、液晶显示屏和网站等信息化手段进行公开,并及时更新有关内容。
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局内部管理、工程施工进度等经常性工作每月或每季度公开一次,规划公示按《开化县城市规划公示暂行规定》执行,经济适用房分配、拆迁等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做到决策前、决策中、决策后公开,并根据群众要求,实行事中、事后公开。
五、加强制度建设
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要健全有关制度:
(一)公务明示制。部门职责、权限和责任人员必须公开、明示,各单位在办公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单位职责、工作人员等情况。收费项目、依据、标准也必须公开、明示,除在局办证中心窗口统一张贴公示外,其他末进中心的单位及村镇基层站所等涉及向群众收费的,均应在收费场所设立公示栏或公示牌,公示规定的收费项目等情况。
(二) 窗口唯一制。继续实行“一个窗口对外”的公开服务方式,坚决杜绝多头受理现象,切实方便群众办事。对办证中心充分放权,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加强“窗口”建设,提高服务质量。
(三)首问责任制。对前来办事的群众,由首先接待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负责办理、解释或引领。杜绝出现“墙上有的,自己看”等推诿、不负责任的现象。
(四)服务承诺制。各部门都要对服务做出公开承诺,包括程序、时限、服务标准等,并严格遵守服务承诺,对违诺责任人员按《局效能责任追究办法》追究相应责任,并对处理结果在适当范围内公开。我局咨询、服务电话“12319”,投诉举报电话6014613,并在局机关门口设立举报投诉箱。
(五)点题公开制。各部门对群众或本单位干部职工反映比较集中、要求公开的事项,只要是合法的要求,不属于保密事项,都要在适当范围予以公开。
六、具体要求
(一)政务公开的内容要尽量细化、量化,凡是公开的内容务必做到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
(二)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建立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将实行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领导班子议事日程;
(三)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政务公开方案并认真实施,政务公开方案于8月15日前报局办公室;
(四)公开的内容要合法、真实、具体、规范,除涉及党和国家机密外,需要让群众、干部职工清楚明白的事项应全部公开;
(五)建立严格的考核和奖惩制度。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单位的目标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年终考核依据。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定期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考评情况进行通报。对政务公开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的,要严肃批评,并限期整改;对公开内容严重失实,或用假公开来掩盖以权谋私、违法乱纪行为,造成干群关系紧张,工作秩序混乱,出现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的,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二00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政务公开 实施方案 通知
抄送:县委办、县府办 。
开化县规划建设局办公室 2005年7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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