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开政办发〔2005〕72号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
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工作的若干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质监局关于全省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05〕72号,以下简称“省实施方案”)和《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工作的若干意见》(衢政办发〔2005〕32号)文件精神,为促进我县食品生产加工业的规范健康发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开化实际,现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抓紧组建工作机构,制定具体整治方案
各乡镇、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活动的一系列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加强领导,尽快建立相应工作机构,具体督促、协调、落实食品加工整治各项工作。县生产领域产品质量安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次食品生产加工业普查整治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各乡镇也要尽快建立相应组织机构,具体负责食品生产加工业普查整治。
二、全面落实普查整治责任,开展排查摸底工作
各乡镇、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落实县食品生产加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方案和县基层质量监督工作网络建设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选配好基层质监员,切实履行好有关职责,认真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普查。
各乡镇、部门要通过“进村入户入企”的办法,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切实摸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数量、质量状况、人员素质、生产设备、证照情况、产品流向等情况,排查结束后由各行政村、乡镇行政负责人逐级签字上报县质监部门备案。排查摸底工作应在6月20日前完成。
三、科学合理分类,明确整治工作重点
各地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要严格按“省实施方案”要求,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划分为A、B、C、D四类,在划分种类时,要严格把握标准,界定明晰,为下一步集中整治、关停并转作好准备。
我县整治的重点以易损害广大群众健康、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高风险食品为主,同时,各乡镇部门要根据平时掌握的实际情况,适当扩大整治范围,将质量问题较多的食品纳入重点进行集中整治。
四、切实加大监管力度,着力提升检验检测水平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量大面广,且较为分散,整治和日常监管的责任重大,任务十分繁重。各乡镇、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保一方平安。县质监部门要做好牵头组织工作,集中人力物力,加大执法力度,切实做好食品生产加工业的监管和整治工作。
为进一步完善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县质监局要抓紧会同相关部门深入开展调研,提出整合检测资源的意见,对现有检测资源进行整合,做到合理布局、资源共享,扩大检测面,全面提高检验检测能力。
五、充分发挥专家参谋作用,强化行业自律
食品生产加工行业品种多,专业性和技术性较强。要做好监管工作、严把质量关就必须充分发挥食品行业专家的参谋作用。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等部门要尽快提出我县食品专家委员会的组建方案,组织专家对我县食品生产加工业进行质量咨询、评价。
要监管好食品质量安全,除落实好“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外,还应充分发挥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自律作用,为此,要积极创造条件,组建食品生产加工行业协会,协助政府监管部门做好食品质量安全各项工作。
六、加强指导协调,加快工作进度
县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协调工作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全县整治工作的指导、协调,今年8月份要组织开展一次全县性的专项整治督查活动,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各乡镇切实加快工作进度,督查结果报送县人民政府。
根据“省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为加快整治工作进度,做好迎接省、市检查工作,各乡镇、部门要分别在今年10月底和11月底前完成集中整治和总结验收两个阶段工作,12月份做好材料汇总和迎接省、市验收工作。
二○○五年六月二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生产 整治 意见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
县法院,县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6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