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林政[2009]13号
林山乡关于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
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林山乡卫生院:
自2003年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试点工作以来,我乡坚持以民为本,认真落实惠民政策,不断完善运行机制,积极采取便民措施,新农合工作顺利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有效地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普遍欢迎。但在运行过程中,仍然存在各村工作不平衡,深入实际宣传不够到位等问题,为了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对新农合的认识,经研究决定开展新农合政策宣传月活动。
一、目的意义
结合当前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广泛地宣传,把新农合各项政策详细地传达给广大农民群众,增强互助共济和健康保护意识。提高广大农民新农合政策知晓率,明白参加新农合的好处,知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了解门诊和住院的报销比例和报销办法,住院和转院手续等,促进我县新农合制度的健康发展。
二、主要内容
宣传《开化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2009年修订)》、《开化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开化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办法(2009年修订)》、《开化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系统数据审核录入规范(2009年修订)》、《关于违法行为造成伤害不属于农村合作医疗给付范围的解释》和《关于加强对使用票据复印件申请报销管理的补充规定》等文件精神。
三、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5月4日至5月9日为动员布置阶段:召开全体乡干部,村书记、主任、公共卫生联系员会议,传达县开合委[2009]6号文件精神,搞好宣传骨干的培训。
(二)5月10日至5月31日为深入宣传阶段:要求充分利用各种途径进行深入细致的宣传,横到边,纵到底,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向每户发放宣传资料,每村新增一条永久性宣传标语,开设宣传栏,公示栏,提供新农合政策宣传、农民受益情况公示。乡广播站每天进行广播宣传,重点宣传合作医疗政策和受益典型。定点医疗机构要发挥积极的宣传作用,根据各自的工作特点,利用发放新农合宣传单,举办宣传栏,张贴宣传画等形式开展新农合政策宣传,重点做好就诊人群的宣传工作。通过宣传要使村民合作医疗知识知晓率达到100%。
(三)6月1日至6月10为检查验收阶段:做好各项工作,查漏补缺,迎接县合作医疗办的验收。
四、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了以郑瑞锋为组长,汪爱梅、姚建伟为副组长,葛慧琪、程春仙、方理义、江普为成员的宣传领导小组,加强对宣传月活动的领导,认真组织实施,了解和掌握宣传活动的进程和效果,及时解决在宣传月活动中的难点问题。
(二)及时上报情况。在整个宣传月活动中,各村每周向乡合作医疗办上报一次工作进度。包括宣传栏、标语设立情况及入户宣传、发放宣传材料情况等内容。
(三)督导验收。在宣传月活动中,乡领导小组要深入到各村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共同迎接上级领导的验收。
二OO九年五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