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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开安监管〔2010〕45号
关于印发《开化县推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分类分级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安监站、工业园区、县级主管部门、相关企业:
现将《开化县推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分类分级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危险化学品 分级 监管 方案
抄 送:市安监局,县府办,华寿军,徐海廷,存档。
开化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0年8月24日印发
开化县推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分类分级
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浙委〔2009〕88号),增强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关于推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分类分级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安监管危化〔2010〕120号),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的
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为工作着力点,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和运行为载体,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内部自查自纠安全隐患的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安全评价机构和专家检查组负责“挑”隐患、安全监管部门监督“治”隐患的责任体系,从而进一步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水平,促进我县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工作目的:通过推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分类分级监管,实施不同强度、差异化的监管方法,以达到重点整治差的、提高中间的、巩固和扩大好的企业,实现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的提高。
二、实施对象、分类标准和划分程序
(一)实施对象
我县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或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学品生产活动的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
(二)分类标准
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基础管理状况,对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分类监管评估表》(附件1)对本辖区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打分评估,按分值初步划分A、B、C、D四类监管等级。以此分类为基础,对个别划定监管等级存在直观偏差的企业,结合以下分级情况说明予以适当调整校正,最终确定企业分类监管等级。
1、A类等级企业
安全生产条件很好,安全生产管理基础扎实。能结合本企业的实际,已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并在实际安全生产管理中切实运行,特别是具备安全隐患自诊并及时治理的能力。A类企业分类评估分一般为90分及以上,至少为省级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
2、B类等级企业
安全生产条件较好,有较好的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已建立完整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并能在实际安全生产管理中得到运行,具有安全隐患治理的意识和能力,安全隐患排查自诊的制度管理体系和执行能力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提高。B类企业分类评估分75分以上90分以下,至少为市级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
3、C类等级企业
安全生产条件基本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有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已建立或基本建有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但标准化管理体系相关制度针对性不强或未有效运行和效果有限,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能力较弱,需要通过外部安全监管力量检查督促才能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和进行落实整改。C类企业分类评估分为60分以上75分以下的企业。
4、D类等级企业
安全生产条件基本符合安全许可的最低标准,或经整改后勉强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建有安全生产许可所必须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但针对性差,执行力不强,缺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意识和能力,一些安全隐患问题特别是“三违”问题屡查屡犯等。D类企业分类评估分为60分以下。
危险化学品无仓储经营企业原则上直接评定为B类,若前两年有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处的则直接评定为D类。部属企业加油站可在打分评估的基础上,上浮一个类别。
(三)划分程序
企业监管等级划分分三步:第一步由企业对照分类监管评估表进行自我评定,自定监管等级。第二步由企业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或聘请专家进行再次评估(企业所聘请的专家为市、县以上安监局的认可,且数量原则上不得少于3人),初步确定监管等级。最后由县安监局根据自评、中介机构或专家的初评结果,以及前两年遵纪守法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有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处的降一级),最终确认监管等级。
我县首次危险化学品企业分类分级监管等级划分定在2010年底前完成,之后原则上每两年调整一次。新建企业在等级尚未划分前暂按C类管理。
已建成企业在等级划分确定后,安全标准化达到省、市级以上的,可上浮一个类别;检查中发现有重大事故隐患或“三违”问题屡查屡犯的,下调为D类,完成整改的,可恢复原来的类别。发生亡人事故或社会影响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的,下调为C或D类;因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处的下调一个类别。
三、分级监管原则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属地原则,各
乡镇、工业园区、县级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实施安全监
管。县安全生产监管局负责培训指导工作,提高其安全监管履职能力。
四、工作措施
各乡镇、工业园区、县级主管部门结合本地(系统)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实际,充分发挥安全技术专家的作用,按照“巩固A类、提高B类、重点整治C类、压缩淘汰D类”的原则,针对各类别企业安全生产状况,采取不同的安全监管措施。
(一)采取不同方式和频次强度的现场检查
1、A类等级企业。作为本辖区安全生产先进模范企业,应作为安全监管部门鼓励和支持对象,A类等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主要以自我管理为主。各乡镇、工业园区、县级主管部门每年定期组织本地A类和部分B类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现场管理经验交流。
2、B类等级企业。为本辖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较好企业,应作为安全监管部门鼓励和重点指导服务对象,B类等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主要以自我管理为主和安全监管部门抽查督促为辅。各乡镇、工业园区、县级主管部门应定期组织本地A类和B类企业对B类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现场指导服务,酌情安排进行对口检查指导。县安全监管局现场检查每年一般不少于一次。
3、C类等级企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存在着较多问题,是安全监管部门重点监管和整治提高对象。各乡镇、工业园区、县级主管部门除了组织A类和B类企业专家到C类等级企业现场检查指导外,应督促企业每年不少于一次外聘安全技术专家组来企业现场开展安全检查指导,县安全监管局现场检查每年一般不少于二次。
4、D类等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较差企业,是安全监管部门重点整治和压缩淘汰对象。各乡镇、工业园区、县级主管部门应督促企业每年不少于二次外聘安全技术专家组来企业现场开展安全检查指导,安全监管局现场检查每年一般不少于四次。对安全隐患较难整改或安全隐患屡查屡现等问题,要责令其进行停产整改,经停产整改后仍达不到C类以上等级要求的,要及时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
(二)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报告
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报告可以了解掌握辖区企业安全管理变化状况,有针对性帮助指导和督促检查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不同监管等级企业分别按半年、季、月度报表形式实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书面定期报告制度。
1、报告周期及时间
A类、B类等级企业,每半年一报; C类等级企业,每季一报;D类等级企业,每月一报。定期报告于下一报告周期10日前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
2、报告主要内容
按《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情况报告表》(附件2)格式,上报报告周期内安全生产总体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主要设备设施运行及检测检验情况、人员培训教育及人员变动情况、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等以及与安全生产管理相关的其他情况。
五、首次分级工作步骤
首次分级工作从即日起至12月底前结束,具体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8月底)
各乡镇、工业园区、县级主管部门要及时将分类监管精神传达给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并组织企业相关人员对分类监管目的,划分的方法、标准、程序等内容进行学习培训,统一思想、统一方法,明确标准与要求。
(二)企业自评阶段(8月底至9月下旬)
企业要按照评估内容和标准,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自我评定。同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三)分级确认阶段(9月下旬至12月上旬)
在企业自评的基础上,由企业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或聘请专家进行再次评估,并由县安监局最终确定。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重视分类分级监管工作。实施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是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规范政府监管行为,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确保我县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各乡镇、工业园区、县级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采取有效措施,将这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好。
(二)规范分类分级监管工作内容。各乡镇、工业园区、县级主管部门要按规范管理要求,建立分类监管工作台帐和监督检查基本管理台帐,并按照“一企一档”的要求建立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督检查基础档案。要制定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并认真按计划组织实施。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现场检查记录表,定期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全面逐项检查,并根据企业监管等级类别、安全生产定期报告情况,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开展专项检查。
(三)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和专家作用。安全生产评价机构以及各单位的安全技术专家是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重要的技术支撑力量。各乡镇、工业园区、县级主管部门要营造良好的执业环境,促使安全评价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规定,遵守执业准则,依法独立开展安全评价工作,客观反映企业安全状况。要搭建辖区安全生产技术专家相互学习交流的平台,使其及时掌握最新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努力提高安全评价机构和专家检查组查隐患的能力,督促企业提高治理隐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从而进一步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四)确保分类分级监管取得实效。各单位要将这次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工作与标准化达标、隐患排查治理、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改造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开展分类分级监管,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定,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