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镇委﹝2011﹞1号
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村级组织换届工作的
实施意见
各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
根据省、市、县委统一部署,今年上半年,我镇将进行村级组织换届工作。做好村级组织换届工作,对于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强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提高村级领导班子整体素质,全面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深化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为切实做好村级组织换届工作,现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村级组织换届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村级组织换届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县委的部署和要求,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带头人队伍为目标,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9]20号)、《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浙委办[2005]34号)和《关于印发<浙江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浙委办[2010]80号)、《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村经济合作社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08]68号),以及相关政策法规规定,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扩大党员群众有序政治参与,在集中党员群众意志和智慧的基础上,选出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团结和谐、锐意进取、群众公认的新一届村级组织班子,为深入实施“生态立县、特色兴县”发展战略和“产业高新、小县大城、生态发展”思路,全面推进我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通过换届,努力使全镇村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地位切实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扎实推进,党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农村党员群众凝聚力向心力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和社会和谐有效推进。
二、村干部的任职条件和村班子的结构素质要求
要切实把好村干部的素质关,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法律法规要求,教育引导党员、群众把那些政治素质好、热心为群众服务、能带头带领创业致富、有奉献精神、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群众公认的农村优秀人才选进村级组织班子,特别是要选准选好村党支部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旗帜鲜明地反对把近年来有违法犯罪和违纪行为、参加邪教组织和非法活动、道德品质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人选为村干部。
(一)村干部的任职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自觉与上级党组织保持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模范执行党纪政纪,遵守选举工作纪律,履行村规民约。
3、自觉履行公民基本义务,自觉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品行端正,尊老爱幼,作风优良。
4、积极上进,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认真负责,办事公道,廉洁自律,热心公益事业,热心为村民服务。
5、思想解放,勇于开拓,积极创业致富,能够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
6、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密切联系群众,团结群众,有较高威望,敢于负责,主持正义,敢于同不正之风作斗争。
7、年富力强,有一定科学文化知识,担任村主职干部的原则上应在55周岁以下,新进班子成员原则上应在50周岁以下,具有初中以上文化。
8、身体健康,能够履行村务管理工作。现任村干部参与自荐竞职的,须有一定工作实绩。
(二)优化村级组织班子结构
按照精干高效的要求,从严控制村干部职数,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的名额一般为 人,具体人数根据村规模大小确定。进一步提高交叉兼职比例,引导、鼓励和支持党员特别是村党支部班子成员通过依法选举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具备条件的村要通过法定程序把村党支部书记选为村民委员会主任;要通过法定程序把村党支部书记选为村经济合作社社长,把村党支部成员特别是分管纪检工作的委员选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引导、支持和鼓励村党支部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通过选举兼任村经济合作社社管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兼任社监会成员。进一步提高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特别是村民委员会主任中党员的比例。进一步提高村两委班子文化程度,尤其要提高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的比例,力争全县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村主职干部达到50%以上。进一步改善村两委班子的年龄结构,每个村两委班子原则上要有一名35岁以下的干部。进一步加大女干部选拔力度,积极推动妇女进村两委班子,村民委员会妇女委员实行专职专选,另行选举时,已选出的村民委员会中还没有妇女成员的,继续实行妇女委员专职专选,确保每村都有一名以上女干部。鼓励在实际工作中表现优秀、党员群众认可、有志于扎根农村基层工作的大学生“村官”依法参加村两委换届选举。注重从农村致富带头人、退伍军人、回镇大中专毕业生、外出务工经商返镇人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中发现优秀人才,鼓励他们参与选举,择优选拔村干部。
三、全面落实“先定事、后选人”和“三项承诺”制度
镇党委要按照“先定事、后选人”的原则,指导各村在村级组织选举前,根据本村实际,拟定三年发展目标和具体工作任务。在此基础上,全面推行书面公开竞职承诺,由候选人(自荐人)就遵守换届选举纪律、依法公平参选、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等问题向党员、群众作出公开承诺;全面推行创业承诺,由候选人(自荐人)围绕本村发展目标,提出任期和年度主要工作目标,向党员、村民作出承诺,有条件的地方,统一组织以创业承诺为主要内容的竞职演说,改进候选人(自荐人)介绍方式,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全面建立辞职承诺制度,由候选人(自荐人)就当选后出现违法违纪、不能正确履职或群众评议差等情形,主动辞去职务作出承诺。要加强审核把关,防止擅自处分集体资产的承诺、不切实际的承诺和把个人捐助村内公益事业与选举挂钩。
四、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本次村级组织换届工作从2月14日开始,到4月15日结束。按照先村党支部换届、后村民委员会换届,再进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经济合作社换届的顺序进行。
(一)前期准备阶段( 2 月 14 日至 2 月 17 日)
1、认真部署,做好宣传发动和人员培训工作。镇委镇政府召开全县村级组织换届工作动员会,全面部署村级组织换届工作,并进行业务培训。镇党委召开村级组织换届工作会议,将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基本精神和要求贯彻到村。各村通过召开党员、群众会议,广泛宣传有关村级组织换届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使广大党员、选民充分了解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政策和要求,掌握投票的程序和办法,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履行好自己的义务。
2、加强调研,制定实施方案。镇党委要组织力量对村级组织换届工作进行调研,了解掌握现任村干部及村级后备干部的状况,听取党员、群众对村级组织换届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分析可能影响换届的因素,掌握换届工作动态,及时处置可能影响换届的相关问题,在此基础上,坚持从实际出发,立足于依法换届、和谐选举,以完善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目标,以解决换届面临的难点热点问题为突破口,以加强党的领导、扩大基层民主、健全选举制度、规范选举程序为主要内容,认真制定好村级组织换届工作方案。
3、做好村两委班子的届期考核等工作。以村两委干部任期述职、民主测评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民主推荐村级后备干部、走访谈话等形式,认真组织届期考核。加大教育培养力度,积极引导村级优秀后备干部依法按章参加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同时,着力抓好重点村、后进村、复杂村的财务审计、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月18日至3月31日)
1、村党支部选举。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应在2月24日前完成。主要有以下程序:
一是组织推荐测评。村党支部班子成员候选人由党员、群众和党支部共同推荐产生。①“两推一选”推荐测评的主要形式:一是党员民主推荐与群众推荐测评分别组织。先召开全体党员会议进行民主推荐,再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组织户主、村民进行测评推荐(党员不再参加推荐)。二是组织全体党员、户主(村民或村民代表)进行一次性推荐测评,党员、群众分别计票。②“公推直选”推荐测评形式:组织全体党员、村民代表(户主、村民)进行一次性推荐测评,党员、群众分别计票,全面掌握自荐人的群众基础。
其中党员群众推荐得票数不高的,不能确定为候选人(自荐人)。党员推荐必须召开全体党员大会;群众推荐测评的组织形式根据村庄规模和居住情况确定。
二是开展资格审查。严格执行候选人(自荐人)联审制度,由村党支部初审、镇党委复审后,报送县相关部门进行联审。资格审查结果以村为单位进行公示。通过审查的候选人(自荐人)按规定程序提交选举。不符合任职条件的,不能确定为候选人(自荐人)。出现不符合村选举办法规定的资格条件人员当选的,当选无效。
三是组织竞职演说。由镇党委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进行集体谈话,有组织地在大会上或广播上发表竞职演说,并张贴竞职演说稿。村党支部班子成员的候选人(自荐人)竞职演说稿事先须报镇党委审核同意。竞职演说不得有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抵触的内容,不得有侵犯其他村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不得有对竞争对手进行人身攻击的内容,不得对集体资产的处分进行承诺,不得把个人捐助村内公益事业与选举挂钩。
四是组织换届选举。实行“两推一选”的,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召开支委会选举或协商分工产生党支部书记。实行“公推直选”的,直接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委员。选举结果上报镇党委审批、备案。
2、村民委员会选举。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应在3月25日前完成。主要有以下程序:
一是推选村民代表。村党支部要积极引导村民把素质高、作风正派、顾大局、有一定议事能力、在群众中有一定影响和威信的村民选为村民代表。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5-15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一般采用分户推选和村民小组推选两种方式。倡导投票选举产生。村党支部班子成员不是村民代表的,应在村级组织选举结束后按程序增补为村民代表。在村民代表中,党员应占一定比例。妇女村民代表应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妇女村民代表可以通过引导,采用专职专选等方式进行推选。
二是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规范村民选举委员会产生程序。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必须依法推选产生,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任意指定、撤换。要按照民主程序将村党支部负责人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工作,发挥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
三是组织选民登记。选民应在户籍所在地的村进行登记。村民选举委员会要依法开展本村选民的资格确认、审核和登记,做到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自觉接受群众对选民登记情况的监督,认真对待村民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对外出的选民,应提前通知他们回村参加选举。户籍不在本村的,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的,是否在本村进行选民登记,村选举办法应予以明确。为便于操作,村民委员会选举日全县统一为2011年3月20日。
四是规范委托投票。进一步规范委托投票,登记参加选举的选民,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其他具有赡养关系的亲属)代为投票(委托投票的须附上身份证复印件),但每一选民接受委托投票不得超过3人,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名单应公布。
五是组织投票选举。选举应当召开大会集中投票或设立中心投票场所和若干投票站。取消使用流动票箱,科学合理设置选举现场和投票站,保证秘密写票和投票过程不受干扰,保障选民自主表达选举意愿。提高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兼职的比例,引导、鼓励和支持党员特别是村党支部班子成员通过依法选举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具备条件的村要通过法定程序把村党支部书记选为村民委员会主任。完善村民委员会妇女委员的专职专选,另行选举时继续实行专职专选,确保在村民委员会成员中有一名女性。到村任职一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可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由村选举办法明确选民资格,参加村民委员会选举。
3、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应在3月31日前完成。主要有以下程序:
一是明确组织机构。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人组成,其中主任1名,委员2名;主任一般由村党组织成员或党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不兼任。原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三资”管理、工程项目等若干监督小组职能全部纳入村务监督委员会。
二是制定选举办法。村务监督委员会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
选举办法要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候选人产生方式,村党组织应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候选人,经镇党委对候选人任职条件初审和县级有关部门联审后,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村务监督委员会候选人名单需于投票选举日的3日以前张榜公布。除列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候选人的村党组织成员外,其它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具有赡养关系的亲属),村文书、村报账员,均不得列为村务监督委员会候选人。引导、鼓励和支持通过法定程序把分管纪检工作的村党组织成员选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把具备一定财会、工程管理等专业知识的党员或村民代表选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三是组织投票选举。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法,选举结果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有效后,当场宣布并报镇和县纪委备案。
4、村经济合作社选举。村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工作应在3月31日前完成。主要有以下程序:
一是推选社员代表。一般每5-15户选举一人,但不得少于20人。人数与村民代表基本一致。社员代表可以和村民代表交叉任职,将具有社员资格的村民代表依法选为社员代表。
二是建立社员选举委员会。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社员选举委员会主持村经济合作社社管会和社监会选举工作。社员选举委员会一般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等3-9人组成,原则上要具备社员资格,也可以与村民选举委员会相一致。
三、开展社员登记。村经济合作社在对有选举权的社员资格审核确认基础上进行登记,并张榜公布,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报镇政府备案。
四是制定选举办法。明确社管会、社监会机构设置及职数、任职条件、投票选举的方式和程序等内容。
五是推选候选人。采取党支部推荐、社员推荐或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提出社管会和社监会成员候选人预备名单,报镇审查同意后张榜公布。
五是组织选举。组织召开社员大会或社员大会授权的社员代表大会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社管会、社监会成员。社长由社管会在其成员中选举产生,社监会主任由社监会在其成员中产生。要依法将村党支部书记选为社长,村党支部成员选为社监会主任。
(三)总结提高阶段(4月1日至4月15日)
镇对村级组织换届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建立健全选举档案。抓紧健全共青团、妇女、民兵、治保调解等配套组织,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倡导村级配套组织负责人由村两委成员兼任。关心和爱护离职离岗的村干部,做好落选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好有关政策。帮助、监督新老班子及时办理交接手续,理顺村级各类组织关系。对选举过程中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要协助村级组织抓好落实。按照分级负责的要求,及时开展新一届村干部、村民代表的培训工作,切实提升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大力深化“三民工程”,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建立健全村级组织工作制度,调整充实网格管理员、民情档案员、便民服务代办员队伍,扎实推进党领导下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建设。
五、切实加强对村级组织换届工作的组织领导
开展村级组织换届是我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件大事。镇党委高度重视,把村级组织换届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科学安排,圆满完成村级组织换届工作。
1、建立组织,加强领导。为加强对村级组织换届工作的领导,镇委镇政府决定成立村级组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领导全镇村级组织换届工作。同时,成立村级组织换届工作督导组和工作组,负责指导和帮助开展村级组织换届工作。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村党支部书记要履行好直接责任人的职责,两委班子成员要全力以赴。农村工作指导员要掌握实情,出谋划策,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积极发挥指导作用。
2、明确职责,形成合力。组织线上负责村党支部选举的指导,牵头负责村级换届整体工作的协调;镇民政办、纪委、农业服务中心分别牵头负责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的指导,研究提出选举办法样本,制定具体方案,完善相关制度,掌握选举进度,强化检查监督,保证选举质量。同时,镇纪委(监察办)负责换届过程中的纪律检查和村务党务公开,牵头查处贿选行为;镇人大负责法律法规解释和监督;镇委宣传线上负责村级换届政策宣传和教育引导;镇综治中心和派出所负责加强农村综治工作,打击黑恶势力,参与查处贿选行为,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和控制,维护选举秩序和社会稳定。各职能线上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专人负责,及时掌握情况,加强协调与沟通,形成有效工作合力,确保履职到位。
3、严格程序,依法按章办事。村级组织换届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所有参与村级组织换届的工作人员和村党支部负责人要认真学习换届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正确理解和把握换届工作程序、操作规程。在具体操作中,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每个环节工作,特别是要重点把好村级组织候选人(自荐人)的素质关、资格关、审查关及选举的程序关,确保整个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合法、平稳、有序进行。
4、严肃纪律,确保换届工作有序开展。换届选举前,镇党委要在组织党员群众认真学习党章和有关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加强换届纪律教育的基础上,与候选人(自荐人)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个别约谈或集体谈话,对他们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提出具体要求。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违法违纪行为的界定,加强教育和监督,加大查处和打击的力度。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本届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其当选无效;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大力开展打黑除恶行动,在换届选举之前,镇要会同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通过认真摸底排查、强化案件侦办、稳控重点对象、开展集中专项行动等形式,加大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和地痞流氓的力度,坚决遏制黑恶势力干扰和暴力介入村级组织换届工作等行为。依法严厉打击砸毁票箱、冲击选举会场等破坏选举的行为,确保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5、健全工作制度,及时掌握选情。镇村要密切关注村级组织换届工作,从完善工作制度入手,及时掌握农村选情。建立选情监测制度,换届前,镇要结合完善“三民工程”网格管理体系,广泛听取民意,建立选情台帐,并开展村级组织班子届末考察和满意度测评,全面掌握村情选情;换届中,及时掌握重大事件、重要信息,全面把握选举动态,实时进行研究分析,加强教育引导,强化过程调控。建立工作巡查制度,镇纪委、组织、民政、农业各线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集中换届期间每月开展巡访检查,确保督查到位、推动有力。建立涉选信访集中受理办理制度,落实接访人员,公布专用电话,提供咨询服务,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并及时调查研究,妥善答复来信来访,避免多头信访、重复上访。建立应急处置机制,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大局出发,制定信访评估和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成立应急工作小组,加强对重大信访和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防范、掌控和处理。建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领导指导不力、处理不当造成不良影响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实行工作问责。健全重要情况报送制度,村级组织换届工作中的重大事件、重要舆情、重要信息及时报送县、镇两级村级组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6、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换届氛围。镇村要把村级组织换届工作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贯穿换届选举全过程,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农村各种文化宣传平台的积极作用,大力宣传党的政策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创新举措和工作成果,宣传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经验做法和典型事例,形成正面引导的强大声势。要通过浅显易懂的语言,把为什么举行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应该选什么样的人、不应该选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竞争行为是合法的、什么样的竞争行为是非法的等问题,明确具体地告知党员群众,引导他们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要引导候选人正确对待自己、其他候选人和党员群众,促进理性公平竞争,努力形成和谐换届的良好氛围。
中共桐村镇委员会
桐村镇人民政府
2011年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