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开化县体育局
开教发〔2012〕85号
关于下发《开化县2012年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的通知
各县属学校、乡镇中心学校、:
经开化县教育局和开化县体育局研究决定,定于2012年11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开化一中召开2012年开化县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望各学校积极组队训练,参加比赛。
附:2012年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二0
主题词:中小学 田径 规程 通知
抄: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县府办,李华蓉副县长。
发文形式:电子版
开化县教育局办公室
开化县2012年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2年11月中下旬在开化县第一初级中学举行。
二、主办单位
开化县教育局、开化县体育局。
三、参加单位
各县属学校、乡镇中心学校、
四、比赛项目及器材标准(见附件1)
五、各组年龄规定
小学组:
初中12-13岁组:
初中14-15岁组:
高中15-16岁组:
高中17-18岁组:
六、参加办法
(一)报名条件
1.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且持有省市体育局颁发的有效运动员注册证或运动员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报名由各乡镇中心学校和县属学校组队报名。
3.运动员资格必须是在校的学生。(复习生不得参加比赛)
(二)报名和报项
1.报名人数:
小学组可报运动员14 人,中学组可报运动员24人,(其中12-13岁组可报 12人,14-15岁组可报12人),高中组可报运动员28人。(其中15-16岁14人、17-18岁14人)。(每组别男、女各半)
2.报项:每人限报两项,每项限报两人,三项全能可兼报1个单项,其他全能不可兼报单项。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田径协会最新审定《田径竞赛规则2010》。有关竞赛规则修改:
1.除了全能比赛外,所有径赛项目运动员起跑犯规都将直接取消比赛资格。
2.全能竞赛项目比赛中,对第一次起跑犯规的运动员给予警告,之后每次起跑犯规的运动员均将被取消该项目的比赛资格。
(二)运动员号码布由参赛单位自备(白底红字
(三)查分:全能项目按全能查分表,其余项目按《全国少年儿童田径竞赛手册》查分。
(四)只有一名运动员报名参加的项目不设项比赛允许改项或测验,但不得换人,不符合要求作自动弃权,不另行通知。
(五)小学组继续实行甲乙队。甲级队为城关镇、华埠镇、池淮镇、马金镇、村头镇、实验小学、北门小学、天地外校。其他校为乙级队。
八、计分和录取名次办法
(一)录取名次
1.各单项均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计入各代表团团体总分;各项目参赛人(队)数不足录取名次数时,一律按实际参加人数录取名次,名次计分值不变,破超纪录加分计牌办法;破省最高记录加金牌6枚,同龄组5枚,市最高记录4枚同龄组3枚,县最高记录2枚,同龄组1枚。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根据《开化县2012年青少年田径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三)继续进行优秀教练员的评选。标准参照《2010年开化县体育局开化县教育局关于评选优秀教练员办法》。
九、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实施网络报名,具体细则另定。赛前30天开通网上报名系统,赛前7天停止报名。报名表必须经过各学校主管部门审查盖章方为有效。报名后名单不得更改。逾期报名不得参加比赛。
(二)报到
报到时间另行通知。报到时交验省、市、县体育局颁发的有效运动员注册证或运动员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保险公司提供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以及县级以上医院出具(30天内)的健康合格证明(一人一份)。上述证件缺一者不得参加参赛。
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未尽事宜,由主办单位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