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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乡镇、园区安监站,县级有关部门,有关生产经营单位:
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法律法规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的有关要求,结合开化实际,县安监局决定委托衢州市经安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举办一期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再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的对象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已取得资格证但2012年未参加过再培训的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二)部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未取得资格证的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准备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注:新取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化工化学类或安全工程专业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化学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备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二、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为8月29日至30日。
三、培训地点
开化县委党校二楼教室。
四、培训费用
初培每人290元,再训换证每人130元。
五、其它事项
参加培训的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于8月29日上午8点半报到,报到时请携带2寸照片二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和资格证原证件。
联系人:郭剑身,联系电话:6023225;521717。
请各单位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四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危险化学品 培训 通知
抄送:市安监局,市经安公司,县府办,存档。
开化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2年8月1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