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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情况调查的通知
各乡镇、工业园区:
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情况调查的函》(浙安监管危化便函〔2012〕149号)的要求,请各乡镇、工业园区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费用提取使用情况调查。其中危险化学品生产与储存调查范围为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请各乡镇、工业园区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调查,务求调查数据客观真实。调查汇总表及有关意见和建议请于9月1日前一并报送县安监局。工作联系人:卢忠富,联系电话:6014755。
附件:非煤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表(汇总)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五日
主题词:安全费用 提取 调查 通知
抄送:市安监局,县府办,汪权龙常务副县长。
开化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2年8月1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