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2012年度开化县乡镇、工业园区安监站考核办法
各乡镇、工业园区安监站:
为切实加强乡镇、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建设,促进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到位,实现安全生产监管的“关口前移”和“重心下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和范围
各乡镇、工业园区安监站。
二、考核内容
1.强化安全生产检查执法。根据业务指导部门要求的检查范围、检查频次、检查内容对辖区内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含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在委托处罚的范围内依法进行处罚或书面建议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规范安全生产检查执法。检查应严格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检查或执法文书应符合规范;对发现隐患和问题,应出具整改指令书责令隐患单位落实整改按时复查。
3.深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指导、督促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每月汇总高危行业和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报表;建立完善隐患数据库,每月向县安监局报送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重大隐患实行“零报告”和跟踪督查制度。
4.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按要求参加业务指导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监管培训,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协助县安监局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调查摸底,并完成本辖区安全生产培训任务;按规定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
5.进一步落实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制度。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数据库,对辖区内所有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按评估分级标准进行评估,并向县安监局报送分级评估结果。
6.指导、督促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对高危行业和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汇总;每年组织不少于4家的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应急救援演练。
7.加强特种设备监管。加强对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防范和使用管理,确保不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对辖区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定期进行摸底,完善特种设备数据库及资料档案;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实现“三落实、二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的管理目标(即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管理机构、责任人员、规章制度三落实,设备有使用证、作业人员有上岗证,设备依法检验,建立事故应急预案)。
8.按时参加县委、县政府、业务指导部门和乡镇、工业园区召开的安全生产会议。
9.按时开展辖区内高危及其他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和专项安全整治活动;完成政府及各业务职能部门布置开展的安全生产工作事项;按规定及时报送有关报表、信息和工作情况。
10.县安委会、政府办安排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活动落实情况。
三、考核形式和要求
1.各乡镇、园区安监站每半年将各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总结,以书面形式报县安监局。
2.县安委办对各安监站的考核结果将通报给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
四、奖项设置与奖惩标准
1.根据考评的合计得分,90分以上(含90分),且所在乡镇、园区未被一票否决和死亡人数未超县政府下达控制指标的为优胜单位;考核分80分(含80分)至90分,且所在乡镇、园区未被一票否决和死亡人数未超县政府下达控制指标的为合格单位;考核分低于80分的,或考核分80(含80分)至90分但有一票否决事项发生或死亡人数超县政府下达控制指标的为不合格。对优胜单位、合格单位予以表彰奖励。
2.各乡镇、园区安监站的考核结果纳入乡镇、园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中。
附件:2012年度乡镇、园区安监站工作考核评分表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考核 办法
抄送:市安监局,县府办。
开化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2年10月2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