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开化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监督执纪问责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处、中队、华埠分局、受理中心:
为认真落实《中共开化县纪委关于印发〈开化县“监督执纪问责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开纪〔2015〕8号)文件精神,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决定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年”活动。具体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省、市、县纪委的部署,坚持统一监管、集体研究、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推行立项监督制度,不断完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重点对局掌握人、财、物、审批、执纪执法等权利岗位进行监督,进一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立项监督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局立项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组 长:童起辉
成 员:姜树德、张轶男、叶琼、余丽丽、徐毅
办公室设在督查科,姜树德兼任办公室主任,叶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监督工作由督查科人员负责完成。
三、工作程序
(一)局督查科拟定立项事宜。
(二)局党委会议研究确定。
(三)报县纪委、监察局备案立项。
四、监督项目
经局党委研究,报县纪委、监察局备案,确定2015年对以下三项工作进行立项监督。
(一)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市委“八条禁令”以及县委机关效能建设相关规定、局规章制度遵守情况;
(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15年城市管理“十大专项”工作推进情况;
(三)信访件办理情况。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初)
由局督查科牵头研究选定监察项目,经单位主要领导审定,向县纪委监察局呈报立项监察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