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乡属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责任,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0〕183号)要求,以及县安监局的工作部署,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2018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何田乡人民政府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日
(此件公开发布)
何田乡2018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管现场检查规定》和《浙江省安监局关于乡镇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监督检查工作量化的暂行意见》,为切实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督促广大企业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努力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本乡实际,制订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近期与长远、治标与治本、预防与查处相结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各项专项整治活动,确保实现工贸死亡数、交通事故死亡数、火灾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不突破县下达的控制数的目标要求,为全乡经济社会安全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监管对象
(一)重点生产经营单位。
(二)其它企业全年抽查面不少于50%。
三、监管任务
(一)对危化、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和道路交通等容易发生较大事故的高危(重点)行业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全面监督检查每半年组织一次。
(二)生产经营单位:每月至少对3家/次的检查或复查。
四、监管主要内容
安全监管责任人员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一)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二)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三)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