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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村乡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的重要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扭转火灾防控被动局面,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根本好转,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防大火、降亡人、压总量”为重点,率先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强化问题导向、源头管控、风险管理,强化依法治理、科技支撑、应急能力,强化改革创新、综合保障、责任落实,加快推动消防安全从宏观向微观、从定性向定量、从不确定性向确定性“三个转变”,探索形成一套能“解难题、管根本、谋长远”的工作体系,实现消防安全形势根本好转,着力打造美丽浙江先行区、生态经济示范区、两山重要思想实验区和建设幸福家园,助力“活力新衢州、美丽大花园”建设,与全省同步实现“两个高水平”奠定坚实的消防安全基础。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消防安全工作实现高水平发展,消防安全责任制体系更加完善,火灾隐患风险全面掌控,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全面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普遍提升,灭火应急救援能力不断增强,消防基础设施水平显著提升,火灾事故总量明显下降,坚决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发生,坚决杜绝较大和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2018年实现火灾起数、死亡人数分别比2014年至2016年平均数下降20%,2019年下降35%,2020年下降50%。
三、重点任务
(一)切实形成消防安全管理强大合力。各行政村、各站所、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县政府关于消防安全责任制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
1.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2018年年内,乡政府结合实际,出台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具体办法,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开展常态化分析研判,通过定期召开常务会议、办公会议等形式专题研究部署消防工作,解决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消防安全问题,每年初下达目标任务、层层签订责任书,年底组织考核。各站所根据本行业、本系统业务工作特点,在行业安全生产法规政策、规划计划和应急预案中纳入消防安全内容,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2018年,教育、民政、民宗、卫生计生、文旅等站所要制定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推行行业系统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2.充分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作用。各行政村要进一步明确同级消防安全委员会的成员单位、议事规则、工作职责、工作制度、考核奖惩等内容。2018年年底前,各行政村要制定出台同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及办公室相关职责规定。2019年,规范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制度。乡消安委要强化对消防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督促单位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依法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消防监督检查,组织针对性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消防行政处罚,组织和指挥火灾现场扑救,承担或参加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办理失火罪和消防责任事故罪案件,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
3.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大力推动各单位落实全员、全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机制,加强全过程、全方位消防安全管理,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加强单位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员工消防安全培训,使员工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和防灭火技能。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评估、消防设施维保、电气线路检测、油烟管道清洗、应急演练,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伍和微型消防站,并在显著位置提示单位火灾危险性、安全逃生线路和方法、消防设施器材位置和使用方法,实行严格管理。
(二)坚决杜绝较大和重特大亡人火灾事故。各行政村、各站所、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以火灾易发高发、影响大、损失大的高层建筑、出租房(民房)、民宿(农家乐)、来料加工点、“九小”场所(小学或幼儿园、小医院、小商店、小餐馆、小旅馆、小网吧、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为重点对象,以火警火灾频发的行政村为重点区域,以事故总量高的电气和高风险的危化品、燃气为重点领域,持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常态掌控本地区突出风险隐患和工作短板,实施“个性化”整治,强力消除突出隐患,落实隐患风险管控措施,杜绝较大社会影响以及较大和重特大亡人火灾事故,重点行业领域火灾风险防控100%。
1.推进电气火灾和电动自行车治理。落实市、县安委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部署,相关站所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生产、销售、使用等领域的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单位、居民家庭电气隐患检查,及时改造老旧线路,推广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在公众聚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易燃易爆场所、居住出租房推广应用智慧用电技术,建立集中监控平台,提升电气火灾防范能力。按照市政府《衢州市加快住宅区电动自行车智能化集中充电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和县政府办公室《全县电动车火灾防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严把电动车源头关口、落实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加强电动车充放点管理和推进住宅小区、工业园区、企事业单位等场所电动车集中停放和充电设施建设,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有关规定,强化电动自行车火灾的警示性宣传。2018年起,每年电气火灾起数和亡人数占比逐年下降超过5%。
2.加强出租房(民房)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会同公安、住建、综合执法、消防等有关部门按照民房安全有关要求和《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要求》、《居住出租房屋及合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七条规定》,坚持“村不漏户、户不漏房、房不漏间”原则,继续组织力量综合采取信息化等手段,复查登记出租房(民房)。对发现的隐患梳理分类,逐一落实整改和管控责任主体、具体措施。对违法建筑坚决依法处置,对合用场所严格落实防火(物理)分隔、使用智慧用电装置,对“通天房”用于生产经营和居住出租的一律按规定实施技术改造,对电气线路规范安装、套管保护,对消防设施器材不足的督促配置到位。依托全科网格员队伍和“网格警务”建设,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2018年,实现企业10人以上员工宿舍、流动人口10人以上的集中居住点等重点范围全覆盖;2019年,实现全面覆盖并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推广使用新型房屋结构样式,防止建造“通天房”。鼓励引导企业配建员工集体宿舍,推进公共租赁用房建设。2018年,完成10人以上居住出租房、员工集体宿舍和合用场所的复查整治。2019年,完成3人以上居住出租房复查整治。2020年,完成所有出租房复查整治。
3.实施“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乡级层面研究制定“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将小型购物、餐饮、住宿、公共娱乐、休闲健身、医疗、教学、生产加工、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储存等场所纳入建设范围,规范场所组织制度、场所设置、消防标识、管理措施、培训演练等内容,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督促推动“九小”场所做到责任落实、制度完善、设施完备、培训到位、管理有序。2018年,全面推开“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20%的“九小”场所达到建设标准。2019年,60%的“九小”场所达到建设标准。2020年,90%以上的“九小”场所达到建设标准。
4.开展危化品和燃气领域消防安全治理。落实市、县政府关于危化品综合治理的部署,完善监管责任体系,明确权力和责任清单,构建危化品安全风险预防大数据平台,组织开展危化品安全大清查大整改。优化危化品产业消防安全布局,推进人口密集区和列入限制、退出规划区域的危化品生产单位实施搬迁改造。督促危化品单位落实专人监管、风险研判、预警提示、承诺公示、巡逻值守等制度,实施专家在岗指导、部门飞行检查和定期通报。完善燃气领域安全信息沟通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检查、联合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严格落实瓶装燃气销售实名登记制、钢瓶二维码电子标签制、燃气管道阀门定期检查维保制,督促燃气企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和设施设备。
5.深化民宿(农家乐)消防安全治理。按照《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民宿(农家乐)治安消防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浙公通字〔2016〕60号)要求,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重点整治建筑主体结构、层数以及疏散楼梯形式、数量不符合标准,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未保持畅通,未按要求配置逃生绳、逃生梯、逃生用口罩和手电筒以及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等逃生设施,未按要求配备灭火器,窗户设置金属栅栏,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要求,使用明火的厨房与其他部位未采取分隔措施等突出问题。
6.强化其他领域火灾风险防控。督促人员密集、来料加工点等场所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完善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落实消防安全例会、防火巡查检查、消防设施管理、消防宣传培训、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管理等自我管理要求。消防部门加强火灾形势分析研判,及时预警火灾多发高发的高风险领域,提出技术防范措施和针对性整治对策并督促落实。
(三)全面降低火灾事故总量。进一步前移火灾隐患风险管控关口,通过提升全民消防意识助推消除隐患,以强有力的执法铲除现有隐患,防止小火酿成大灾,减少事故起数、伤亡人数和损失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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