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为全面提高中村乡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控水平,不断增强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森林生态资源安全。根据《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开化县森林防火管理办法》、《中村乡森林消防工作责任书》,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二、工作责任
1、森林防火工作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发生火警两次(含)以上、发生森林火灾的行政村取消当年森林消防考核奖,造成森林火灾事故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2、各村书记、主任是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负总责,分解落实村两委干部负责森林防火责任区,村两委干部对所负责的森林防火责任区承担直接责任。
3、各村专职护林员对所负责的区域承担防火责任。
三、工作措施
1、森林防火期内,村委会与农户100﹪签订森林防火承诺书。
2、落实聋、哑、痴、呆、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员责任,监护责任落实率100﹪。
3、各村对林区内坟墓进行清理,严禁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积极与坟主签订责任书,100﹪落实森林防火责任。
4、主要路口、重点路段、进入林区的交通要道和森林火灾易发区张贴禁火令,设立森林防火宣传标语、警示牌。多方面、多途径宣传森林防火知识,森林防火知晓率达100%。
5、防火期内,村干部要每日巡查和宣传森林防火,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野外用火。
6、各村建立应急扑火队伍不少于10人,要求年轻力壮,男性,保持通讯畅通。
7、森林火情发生后,要及时准确报告起火地点,火势情况和发展趋势,并及时组织村民扑救(严禁年老体弱和未成年人参与灭火)。森林火灾扑灭后要留足人员清理火场,防止死灰复燃。相关村应积极配合调查处理,查清火灾原因和损失情况,依法打击火灾肇事者。
8、火情发生所在村需承担调用其他村应急扑火队伍所需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
9、防火期内,村书记、村主任原则上不得请假,特殊情况必须请假的,应向乡主要领导请假,并确保有一名村主要干部在本村辖区内值班。
10、乡林业站负责对森林防火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负责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工作宣传;乡森林消防指挥所负责组织森林火情、火灾应急处置;中村乡中心小学按照“六个一”要求开展对学生及其家长的森林防火宣传。
四、考核办法
乡党委、政府对村主职干部依照《中村乡乡森林消防工作责任书》的要求,将六大考核内容分解成23个考核分项,分别确定各分项的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实行百分制考核,满分 100 分,扣分原则单项分扣完为止。发生火警一次扣 10 分;发生火警两次(含)以上、发生森林火灾的行政村取消当年森林消防考核奖,造成森林火灾事故的责任追究按照《开化县森林消防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严肃处理。考核由乡森林消防指挥所组织有关人员,根据考核评分表对各村森林消防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核查。核查结果经考核组民主评议、集中打分后,报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
五、奖金设置
各村考核奖奖金基数为6000元,考核奖金分配是书记、主任各3000元,按 30 元/分给予发放。
六、考核周期
每年的十一月一日至次年的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中村乡森林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评分细则
开化县中村乡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