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居)党组织、各村(居)委会、站所办:
为贯彻落实市委大整风“十大行动”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清廉开化”、“阳光乡村”建设,根据中共开化县巡察领导小组《开化县重点村(社)专项巡察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办事处实际,决定开展村(社)专项巡察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结合基层治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点工作,集中一段时间,开展县、乡联动专项巡察工作,着力检查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基层治理方面的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着力发现并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着力关注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问题,积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二、巡察时间及对象
2018年至 2020年三年期间,根据村(社)资金流量、工程建设项目、村(社)信访及村(社)涉黑涉恶等情况对办事处32个村(社)开展专项巡察。
三、巡察安排
根据办事处村(社)实际情况,三年巡察计划安排如下:
2018年:巡察泉坑村、朴岭村、五福村、密赛村、城西社区、荷花社区。
2019年:巡察金村村、五丰村、同丰村、星群村、国庆村、金丰村、高坑坞村、汶山村、丰源村、翁村村、梓林村、岙滩社区、城北社区。
2020年:巡察金路村、宋村村、桃溪村、山甸村、岔里村、十里铺村、文圣村、黎明村、龙潭村、小桥头村、梓林村、城东社区、芹南社区。
四、巡察内容
坚持政治巡察定位,结合村(社)实际情况,重点围绕2013 年以来村(社)党支部在以下十三个方面的内容开展巡察监督:
(一)村(社)党支部在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过程中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
(二)村(社)党支部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中是否存在责任意识递减,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三)村(社)党支部是否存在党员发展不规范、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党费收缴不及时等问题,是否存在软弱涣散、班子成员不团结、干部不担当、不作为及相互推诿扯皮等问题;
(四)村(社)党支部在推进基层党建 “三个三 ”工程中是否存在落实不到位问题;
(五)村(社)班子在工程项目建设方面是否存在 “地头 ”争抢工程、强买强卖、阻挠施工等问题,是否存在违规招投标强揽工程、插手工程或干扰惠民工程等问题;
(六)村(社)班子在重大村级事务决策中是否存在违反民主决策机制等问题;
(七)村(社)班子成员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 “四风 ”等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