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公益事业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8〕68号)和《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开政办发〔2018〕120号)有关要求,规范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提高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准确把握教育公益事业建设规律和特点,坚持依法依规,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升教育公益事业的透明度,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增强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二、工作任务
(一)立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进一步加大教育信息公开力度。重点做好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发展重要政策,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政策、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学校情况、招生结果,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