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委会、企事业单位:
根据《衢州市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和《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在开化县城区实施衢州市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的批复》(衢政发〔2018〕30号)之规定,为了切实落实好我乡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集中登记上牌时间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2月28日结束。
二、对本乡范围内符合国家标准的特种自行车,主要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者电助动功能的自行车进行集中登记上牌,“合标车”发放正式号牌、“超标车”发放临时通行号牌(有效期5年),电动自行车核定标准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台的规范为准。
三、3个月集中登记上牌期间,电动自行车牌及防盗电子标签,车主无须承担任何费用,集中登记结束后车主需自行购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