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和《关于印发开化县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开政办发〔2018〕120号),进一步做好全县卫生计生系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现状分析及思路目标
(一)当前我县工作现状
近年来,我县卫生计生系统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卫生计生行业特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力推进卫生计生领域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拓展信息公开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助力“放管服”改革工作,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得到全面提升。但是随着社会各界对卫生计生事业的关注度越来越高,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度和时效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的内容、主体、时限等还有待进一步明确和规范。
(二)工作目标
经过努力,将公开内容覆盖基本医疗卫生领域各环节,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和内容,推动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卫生计生资源配置更加公平公正和合理,公益属性得到更好体现,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进一步提升。
(三)工作原则
1.依法依规。除法律法规有禁止性规定及保密工作要求外,全省各级卫生计生系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都应当主动全面予以公开。
2.突出重点。重点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基本医疗卫生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明确相关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
3.高效便民。面向基层,贴近群众,运用多种方式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加强引导,便于群众知晓、理解和监督。
4.问题导向。以公开促规范、促服务、促治理,推动共建共治共享,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主要任务及具体措施
(一)加大公共卫生信息公开力度。通过公众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开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相关规划和指标。及时公开免疫规划政策、免疫服务相关信息。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权限,及时准确公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适时发布传染病相关监测结果和专业防控建议,帮助公众正确解读疫情信息、消除恐慌心理。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卫生信息公开,承担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及时、客观、准确、规范地发布有关服务信息,保障好人民群众对公共医疗卫生的知情权,同步公开已经实施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等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