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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开化县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2021-06-25 开化县 收藏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芹阳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各县属学校、乡镇中心学校:

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教基〔20176号)、浙江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浙教基〔2017125号)《衢州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8-2020年)》(衢市教基〔201812号)精神,现将《开化县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8-2020)》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开化县教育局  开化县财政局  开化县民政局  开化县发展计划和改革局  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开化县残疾人联合会  开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1225

开化县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

2018-2020年)

为贯彻新修订的《残疾人教育条例》,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教基〔20176号)、浙江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浙教基〔2017125号)《浙江省特殊教育“十三五”发展规划》《衢州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8-2020年)》(衢市教基〔201812号)和《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衢政发〔201627号),进一步提升我县特殊教育水平,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促进教育公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目标

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培智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全面推进融合教育;提高我县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健全特殊教育服务保障机制,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特殊教育工作格局;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深化特殊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提升特殊教育质量和整体办学水平。巩固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水平,大力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和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到2020年,以持证残疾儿童少年计,九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9%,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0%,高中段入学率争取达到85%

(二)重点任务

1.提高特殊教育普及水平

扎实做好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摸排工作,实行实名登记、建档留存。针对残疾儿童少年残疾状况和教育需求采用多种入学方式,安排其接受义务教育。完善特殊教育制度建设,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逐步提高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比例。

2.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

进一步加大政策引导和支持力度,提高特殊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水平。根据国家有关培智学校建设标准和相关专用设备配置要求,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改善培智学校办学条件,推进培智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卫星班和医(康)教结合的支持保障体系建设。加强培智学校和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师资配备,完善包括送教上门、随班就读、卫星班教师在内的融合教育教师待遇保障机制。提高残疾学生资助水平,建立健全覆盖全体残疾学生的资助系统。加强县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建设,健全特殊教育专业支撑体系。建立健全特殊教育督导评估制度。

3.提升特殊教育服务质量

建立跨学科、多部门合作机制,探索建立教育、发改、民政、财政、人力社保、卫计、残联等部门参与的特殊教育公共服务合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促进医(康)教结合,提高残疾学生评估鉴定、入学安置、教育教学和康复训练的精确性和有效性。优化特殊教育教师培训,提高专业化水平;增强特殊教育教科研能力,推动特殊教育的特色发展,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全面实施个别化教育,落实“一人一案”。

二、主要措施

(一)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建设,继续推进十五年基础教育

1.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以乡镇为单位,逐一核实未入学3-18周岁残疾儿童少年数据。县残联要主动上门,摸清原因,逐一核实全县范围内3-18周岁儿童少年数量、残疾类型和程度等情况,并汇总通报教育、民政等部门。县教育局和民政局要通过培智学校就读、随班就读、儿童康复中心、送教上门等多种形式,落实“一人一案”,优先采取普通教育方式,做好教育安置,切实保障轻、中、重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均能接受适合的教育,并将其纳入学籍管理。对残疾程度过重、需要专人护理或行为不受控制等种种原因滞留在家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采取送教上门的方式实施教育,由教育局和残联联合安排人员送教和送康复。

培智学校要在随班就读、送教上门服务工作中发挥核心作用。加强县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建设,负责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及卫星班教师的培训、指导和考核评估等工作。

健全融合教育工作机制。继续推进资源教室建设,2018年建设3个资源教室,2019年、2020年持续建设资源教室,到2020年实现资源教室布点乡镇全覆盖,做到轻度残疾儿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零拒绝。健全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开展市、县两级示范性资源教室建设,提高随班就读质量,连续三年以上随班就读学生在5人以上的普通学校,争取配备专职资源教师。积极推进“特教学校+卫星班”建设,推动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合。

完善送教上门服务制度。建立教育、卫计、民政、残联等部门协同落实的送教上门工作机制。由教育部门牵头,整合各部门的专业力量,为不能到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采取“普校+特校”“教育+康复”及“同伴+爱心团队”等多种模式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上门,尝试开展远程教育等服务。在马金镇建立送教上门示范点,逐步完善送教服务质量追踪体系,整体提升送教质量。

2.加快推进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

大力发展学前特殊教育。2019年完成培智学校学前教育部的环境布置建设。支持鼓励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和社会力量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鼓励公办幼儿园接受残疾儿童随园就读。积极创造条件为学前教育机构中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提供功能评估、训练、康复辅助器具等基本康复服务。

统筹县职业教育资源,全面规划实施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残疾人职业教育由普通职业学校和培智学校共同实施,以培智学校为主。普通高中和普通职业学校通过随班就读、卫星班等方式扩大招收残疾学生的规模。县残联要积极帮助职业教育毕业生实现支持性就业。

普通高中要积极招收符合录取条件的轻度残疾学生,进行必要的无障碍设施建设,为残疾学生提供学习、生活上的帮助和支持。大力支持校企合作,提高残疾人自我生存的能力,增强社会存在感。教育局要为残疾学生参加中考提供合理便利。

3.支持发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

支持各种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拓宽和完善残疾人终身学习渠道。人力社保局和残联要加强就业指导,做好残疾人教育与就业衔接工作。

(二)加大特殊教育经费投入,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

1.推进培智学校标准化建设

根据国家《培智学校建设标准》,对培智学校进行改造提升;按照教学和康复训练仪器设备配置标准,完善学校的设施设备,培智学校达到标准中的“基本”配置要求。使校舍场地面积和功能满足不同类型残疾学生生活、学习、康复需要,提升特殊教育设施设备现代化水平,保障特殊儿童享受高质量教育。争取2020年底培智学校通过省级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验收。

2.落实和完善特殊教育财政经费投入机制

加大对特殊教育的投入。义务教育阶段培智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按当地普通同级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的10倍以上拨付,高中及以上培智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按当地普通同级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的5倍以上拨付,以上经费纳入教育经费保障体系。建立和健全特殊教育项目经费保障机制,每年安排相应项目专项资金,用于培智学校标准化建设、卫星班、职高班的实训基地、医教结合、资源教室等项目的运行。

全面实行残疾学生教育资助政策。就读培智学校的学生全部免除住宿费和餐费;符合资助条件的残疾学生就读义务教育学校的,免除住宿费,享受爱心营养餐;就读高中(含中职学校)的,享受相关免费政策及国家助学金;就读公办幼儿园的,免收保育费,就读民办幼儿园的,按当地公办三级幼儿园保育费标准给予保育费减免。结合实际妥善解决残疾学生交通问题。将在全日制高等院校就读的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学生纳入资助体系,优先给予国家助学金、困难补助和国家助学贷款等政策待遇。对考上大中专院校或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残疾人,县残联给予不低于2000元的一次性学费补助。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个人捐资助学。

(三)建立部门合作机制,健全特殊教育专业支撑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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