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属学校(单位)、乡镇中心学校,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
自开展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以来,在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精心部署下,经教育、公安、民政、工商、综合执法等七部门共同努力,我县的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胜利。为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巩固好2018年的专项治理成果,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1.28”全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整改暨校园商业和有害APP清理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常态化排查治理整改机制,严格落实责任担当,进一步夯实整治基础,坚决消除违规办学,杜绝校外培训机构乱象反弹,促进我县校外培训结构合法规范、健康有序发展,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二、组织领导
组 长:吴照生
副组长:徐开宏
成 员:县教育局相关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全县各中小学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职成教科,徐土根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陈根祥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加大宣传力度。各校(单位)要通过媒体、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做好政策宣传,依法依规公布合法合规的培训机构名单信息,进一步扩大知晓面和影响力,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家长、社会力量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积极性。中小学校要通过班队会、家访、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渠道,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家长树立正确教育观,理性看待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
(二)深化排摸工作。为进一步清理整治非法办学行为,保护依法办学者和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进综合治理,净化教育环境,中小学校要积极落实《开化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开教发【2019】11号)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排摸方案,落实职责分工,细化工作责任人。要全面排摸登记每一名学生报名参加校外学习培训的情况,统计分析学生放学后、周末、节假日参加课外培训辅导基本情况。对所有摸排到的机构进行实地查看,采取以经营类别和地域为坐标的分类手段,精准定位、详细归类,并报教育局职成教科备案。
(三)强化联合治理。专项治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协调局相关职能科室,主动联合相关部门和相关学校、社区,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实行“黑白名单”制度,对未取得合法手续、整改后仍不达标或拒不整改的要强制予以取缔,并在媒体上曝光。
(四)着力规范办学行为。各校外培训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开化县教育局关于规范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开教发〔2019〕10号)的要求,做到亮证照办学,规范管理;严格落实《校外培训机构督查整改核对指标表》的内容,做到“六公示”、遵循“四个严禁”、遵循“四个必须”、落实“十个规范”,不断规范办学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