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委会、站所、镇机关企事业单位:
现印发《杨林镇深入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共治大行动工作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
杨林镇人民政府
2019年1月8日
杨林镇党政综合办 2019年1月9日印发
杨林镇深入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共治
大行动工作方案
为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治理,全面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等行为,保障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印发开化县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决定自2018年12月起,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全面打击生产经营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收缴一批假冒伪劣食品,处理一批“山寨”食品商标侵权案件,移送一批违法案件,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氛围,2019年春节前,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得到有效改善。以专项整治为契机,进一步发动和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全面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夯实农村地区食品监管基础,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和保障能力。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对象: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
(二)重点品类: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
(三)重点违法违规情形:食品假冒(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信患);侵权“山寨”(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模仿其他品牌食品,误导消费者);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模仿其他品牌食品,误导消费者);食品假货(假羊肉、假狗肉、假驴肉等涉及食品欺诈的行为) ;“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 ;劣质(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等) ;超过保质期等。
三、整治措施
(一)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依托村“两委”实施网格化管理,把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作为农村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强化社会共治。
(二)有条件的地方要设立村级食品安全信息员,开展群防群治。
(三)在重点对象、重点区域和村委会张贴12315、12331、12365等投诉举报电话,鼓励广大农村居民举报违法违规行为。
(四)配合相关部门将生产经营主体纳入社会信用平台管理,实施联合惩戒,引导和督促各类主体依法生产经营。
四、实施步骤
各村,各站所办要坚持边整治与边整改相结合,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监督生产经营者自查自纠与加强检查督促相结合,集中力量和时间,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一)部署动员阶段 (2018年12月15日一20日)
各村,各相关站所办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周密部署、精心安排、突出重点、相互配合,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12月21日-2019年1月20日)
各村,各相关站所办组织力量,围绕重点对象、重点品类、重点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大检查、大清理、大追查、大行动、大培训集中力量开展农村假冒伪劣专项治理行动,严打重惩、打出声威、形成震慑、营围氛围,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和市场经营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