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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交通运输局文件
开交﹝2019﹞21 号
开化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开化县人民政府:
2018年以来,县交通运输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牢牢把握交通运输发展黄金时期,紧紧围绕全县交通运输工作会议部署和县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要求,深入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现将我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围绕中心,依法履行法治职能
(一)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紧紧围绕“1433”战略体系,着力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把提升营商环境作为交通运输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项工作继续保持奋发向上、高位发展的良好态势,圆满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县交通建设(不含铁路)累计完成投资14.4亿元,完成年度计划(13.9亿元)的100%以上。其中入库投资完成6.38亿元,较上年增长37%,顺利完成了“四个结构性指标”增长10%的考核任务。
(二)全面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坚持“一把手”全程抓,带头体验、带头推进,通过“无差别受理”改革,全面落实交通“群众和企业办事路路通”专项行动,县本级交通运输系统47个行政事项率先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完成率100%,“零跑腿”事项达到50%以上,实现“无差别受理”、“数据共享,减少浪费”、“效率提升,方便办事”三个目标。全年办理各类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554件,办结率、群众满意率均为100%。
(三)大力开展“信用交通”建设。根据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县信用办有关文件的要求,积极开展“信用交通”建设工作,制定行业信用考核标准,针对出租车行业服务质量、信用管理开展考核。配合完成信用信息平台数据录入,探索将信用管理融入审批环节的容缺受理模式。
二、规范严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
(一)积极配合地方性法规起草单位和立法审查机构,结合交通运输管理工作实际开展立法征求意见、调研、协调等工作。
(二)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管理。2018年我局开展了“放管服”改革等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2017年12月31日前以县局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以及由县局代县政府及其办公室拟稿,以县政府及其办公室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过清理,共有3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1件,失效的规范性文件1件。
三、科学民主,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
(一)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进一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程序,凡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规划立项,专家论证为必不可少的环节。2018年我局未出现决策文件被撤销、责令修改或停止执行情况。
(二)继续推行法律顾问评价制度。聘请浙江援桥律师事务所徐文兴律师团队作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参与协助处理我局重大涉法事件,起草有关法律文书、法律意见书,参加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审查、签订等工作。一年来,法律顾问对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重大决策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服务,服务满意率达100%。
(三)加强合同“五统一”管理。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制度,加强合同履行的流程管理,重点做好《351国道龙游横山至开化华埠段工程项目跟踪审计合同》等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对2017年至2018年期间以我局名义签订的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劳动合同以及科技、课题合同除外)进行了合同评估和清理。
四、严格规范,力促行政行为规范
(一)交通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情况。2018年,我局积极开展“四边三化”、道乱占治理和联合治超等专项行动。全年共查处超限超载车辆1047起,卸载961辆,卸货27278.87吨,交警扣分3887分;承办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98件,无行政执法复议和诉讼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