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乡镇、工业园区、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3月21日14时48分许,江苏盐城市响水县陈家港镇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化学储罐发生爆炸事故,并波及周边16家企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立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各地和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教训,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浙江省常务副省长冯飞指示,“按照车书记、袁省长要求,我省务必认真汲取江苏化工企业发生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教训,认真排查事故隐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为贯彻落实车书记、袁省长、冯飞常务副省长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防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经研究决定,立即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下称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车书记、袁省长和冯飞常务副省长批示精神为指导,进一步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梳理和有效管控重大安全风险,彻底整治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检查对象
全县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是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
三、检查时间
2019年3月23日至2019年3月31日。
四、检查内容
对照《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及《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监管部门随机抽查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厅函〔2016〕256号)等开展检查,重点包括:
(一)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落实情况。企业是否依法取得相关安全许可证照,并严格按照许可范围生产、经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检查、教育培训、设施设备管理、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特种作业安全管理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等。
(二)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企业是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建立全员参与、全方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台帐,重要装置、重点部位是否开展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重点要深入排查氯乙烯、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安全风险。凡是风险管控措施不完善、不到位的,要立即组织整改,整改仍然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停用;对排查出的重大风险点和重大危险源管控是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落实管理措施,全面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水平。
(三)厂区规划布局情况。危险化学品新建项目是否依法依规进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尤其是靠近厂区边界的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危险部位及重大危险源等布局是否合理,是否经有资质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或设计诊断,与周边构建物间距是否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四)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管控情况。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否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18)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0号)要求,建立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安全评估、建档备案、应急管理等工作机制;是否落实对重大危险源实时监测、视频监控、自动化控制等有效的管控和预警措施;是否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测、检验,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有效、可靠运行;是否在重大危险源场所设置警示标志。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存装置是否按要求设置自动化控制装置、安全联锁装置及紧急停车系统等安全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