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开展光伏发电项目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函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化县供电公司,各光伏服务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家庭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服务指南>的通知》(浙能源〔2018〕21号)、《开化县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开安委办〔2018〕44号)、《开化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加强开化县屋顶光伏电站运维服务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决定对全县光伏发电项目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抽查时间:2月27-3月1日
二、检查对象:光伏发电项目服务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