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桐委〔2019〕35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干部值班制度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村干部值班制度执行以来,各村能按照相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但仍有部分干部执行不到位,出现无人值班现象,影响恶劣。为了进一步规范村干部值班制度,严肃工作纪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制度
村干部值班制度是指村干部在深入村、组、户等一线开展工作的同时,必须安排至少一名村干部在村部值班,做好来人接待、受理群众办理等事宜。
1、明确值班人员和时间。每天必须保证至少有一名干部在村部值班,形成“值班安排表”,上报镇党政综合办备案,并在村务公开栏公示。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
2、建立坐班值班工作台账。值班干部对当日来访接待工作、承办事项和办理结果、处置矛盾纠纷和突发事件等情况要及时在《一日一值班记录本》上进行详细登记,归档备查。
3、做好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值班期间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按照“谁受理、谁处置、谁反馈”的原则,随时处理村内日常事务。对在值班时间内无法解决或需转交他人办理的事项,要由受理人负责跟踪落实,并向当事人反馈办理结果,保证受理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二、工作纪律
1、严格遵守值班纪律。村干部在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迟到、早退、擅离职守。考勤签到一律要求本人亲笔签名,不得代签或补签。值班人员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须经村党支部书记批准,并做好去向登记;村党支部书记要及时安排好接替值班人员,同时将调整通知张贴在村务公开栏内。没有签到或登记的,视同旷工处理。
2、严格保持廉洁自律。值班人员要加强自我约束,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相关法律法规,严禁借为民办事之机向群众吃拿卡要,谋取不正当利益,切实维护村干部清正廉洁、干净干事的良好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