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民办学校、幼儿园,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
为依法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管理,认真总结办学经验,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水平,促进健康发展,依据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开展我县民办学校2018年学年度办学情况年度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凡在我县范围内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幼儿园,非学历教育机构。
二、年检时间
2019年6月15日—2019年7月10日为各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做好自查及整改;2019年7月11日—7月20日为各年检对象上报材料,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年检;7月下旬县教育局组织年检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年检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