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属学校、乡镇中心学校:
根据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进行2018学年度学校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二、考核对象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三、考核重点
按照《开化县学校发展性评价实施方案(修订)》(开教发〔2019〕66号)《开化县县属学校、乡镇中心学校学年度工作考核方案(修订)》(开教发〔2019〕67号)和《开化县2018学年学校教学质量考核办法》(开教发〔2018〕177号)三个文件进行考核。重点考核:
(一)学校规范管理情况;
(二)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情况;
(三)学校班子运行情况。
四、考核时间
(一)学校自评。6月17日至6月23日。
(二)现场考核。6月24日至7月3日。具体到校时间由各考核组商定。
五、考核程序
(一)学校自评。全县各校(幼儿园)对照三个考核文件,做好自查自评工作。
(二)现场考核。成立7个考核小组,由局领导带队,组人科、基教科、安全科、财基科、职成教科和技术中心等科室派人参与现场考核。现场考核采用汇报、测评、查阅资料、师生座谈、实地察看等方式进行。
(三)结果认定。考核办公室汇总各考核小组的考核情况及各科室的过程考核结果,形成本次综合考核的初步认定结果,报局党委讨论审定。
六、相关要求
(一)学校自评工作要求
全县各校(幼儿园)根据三个文件进行对标自查,对照学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对表自查,按时完成自查自评材料报送。
1.各中小学、幼儿园于6月23日完成《开化县学校学年度重点工作安排表》《开化县学校发展性年度评价加分项目考核用表》《开化县学校发展性年度评价工作用表》(详见开教发〔2019〕66号)和《2018学年度开化县学校发展性评价操作量化表》(附件1)自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