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芹阳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开化县服务业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为限额(规模)以上企业的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开化县服务业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为限额(规模)以上企业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关于促进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的意见》(浙政办发〔2013〕118号)文件精神,围绕绿色生态型服务业强县目标,推进我县服务业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为限额(规模)以上企业(以下简称“小升规”),推动服务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力争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新突破和新提升,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坚持“政府引导、企业自愿,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分步推进、持续发展”原则,落实“亩均论英雄”要求,强化政策激励与倒逼,着力打造有利于小微企业成长、升级的有效工作机制和平台,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实现服务业限额(规模)以上企业超100家的目标。
二、标准要求
在开化县范围内登记注册,依法经营、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按照规定进行纳税申报,按时准确向有关部门报送统计等相关报表,且当年未发生重大环境、安全生产事故等重大违法案件、严重失信行为的服务业企业。
(一)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标准
1.批发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
2.零售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万元及以上;
3.住宿业、餐饮业等行业的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万元及以上。
(二)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标准
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自由房地产经营活动和其他房地产业等行业的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或期末从业人员达到50人及以上;
2.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行业的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万元及以上或期末从业人员达到50人及以上。
三、责任分工
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服务业企业“小升规”工作,明确分管领导,配备具体工作人员。服务业企业“小升规”工作实行预评制,每月初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芹阳办事处)、工业园区推荐或企业自荐“小升规”培育名单,由发改局牵头组织预评,对满足“小升规”条件的企业纳入动态培育库,确保及时纳入统计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