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开化县水利局:
日前,我乡已完成朝阳山塘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并按照《浙江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验收办法》小型山塘验收要求完成自验。山塘管理体系健全,人员配备到位,管理范围明确,事项职责清晰,工程面貌整洁,管理基础完善,满足小型山塘标准化管理要求。现申请县水利局组织专家对朝阳山塘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进行验收。
妥否,敬请批示。
附件:开化县中村乡朝阳山塘标准化管理验收自验报告
开化县中村乡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1:
开化县中村乡朝阳山塘
标准化管理验收自验报告
开化县中村乡人民政府
2018年8月
目 录
朝阳山塘标准化管理验收自验报告
一、 工程概况
朝阳山塘位于开化县中村乡曹门村。坝址以上集水面积0.209km2,正常库容6.1万m3,灌溉面积230亩。工程枢纽由大坝、溢洪道、放水涵管等建筑物组成。大坝为粘土心墙坝,最大坝高10m,坝顶长度90m。
山塘总库容为6.5万m,根据《浙江省山塘综合整治技术导则》规定,山塘属山(1)型山塘,工程等别为VI等,建筑物级别为6级,标准采用20年一遇设计,100年一遇校核。
山塘于1991年建成。于2015年进行综合整治,主要内容包括迎水坡加固、粘土防渗齿墙、坝顶整修 坝顶宽 3.0 米、背水坡加固、溢洪道整治、输水管道及启闭设施、上坝抢险道路。综合整治工程于2017年4月30号完工。
二、标准化管理情况
1、管理体系健全,人员配备到位
中村乡政府主要职责是山塘的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并做好相关的报备工作,包括教育培训、权证办理、综合整治、工程观测、放水管理、应急管理、险情报告、维修养护、档案管理及其他相关工作。
2、管护经费落实,及时足额保障
根据年底考核,每年县水利局按照巡查合同拨款,乡级财政给予配套资金。
3、事项职责明晰,管理基础完善
一是制定制度。建立一套完备的制度体系是实现标准化管理的前提,建立健全保障山塘安全运行、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各项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岗位职责、工程检查、维修养护、调度运行、防汛值班等方面制度,实现了规范化管理。二是划分事项。根据山塘建筑、运行条件等工程特性和山塘工程管理、防汛调度等工作性质、技术工种、工作要求等进行全面细致梳理、划分工作事项,主要包括大坝巡查、闸门启闭、工程维护、防汛调度、洪水预报等方面事项,并对每个事项进行操作步骤的分解;对闸门启闭操作和备用电源运行操作等制定操作流程图,规范每一步操作步骤,实现精细化管理。
4、加强检查与维护,规范调度运行
山塘运行过程中,除险或综合整治情况:于2015年进行综合整治,主要内容包括迎水坡加固、粘土防渗齿墙、坝顶整修 坝顶宽 3.0 米、背水坡加固、溢洪道整治、输水管道及启闭设施、上坝抢险道路。每年汛前,乡政府认真组织技术人员对各类防汛设施进行自查,检查对象包括启闭设备、通讯等设施的工况,防汛物资的准备情况,防汛制度落实情况,防汛业务系统的运行情况,并对防汛设施作全面检查与试运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等进行限期整改;汛期密切注意气象变化,严守岗位,坚持24小时防汛值班,做好值班记录,做到测得到、报得出、报得准,并及时准确地向上级防汛部门报告水情、雨情;加强对水工程的巡查,高水位期间增加巡查次数,做好实时分析与定期分析,对工程工况做到心中有数。
5、依规设置标识牌,工程面貌整洁
根据《浙江省水利工程标识牌设置指南》的要求,设置有山塘工程简介牌、工程导向指引牌、管理和保护范围公告牌、大坝渗流设施名称标牌、启闭机管理责任牌等;在坝前迎水坡、防洪堤等危险区域,设置深水警示牌,以提醒外来人员注意安全;对大坝巡查路线及巡视点进行了科学设置;对全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均已上墙明示。现在山塘坝顶坝坡平整、整齐、美观;输、泄水建筑物进出口岸坡完整、无淤积和阻碍物,消力池、工作桥、启闭机房无裂缝、碳化和破损,工器具摆放整齐有序,机电设备、仪器设施完好、运行正常。
三、自检存在问题
经仔细核查,按照《浙江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验收办法》,朝阳山塘存在主要问题有:
1、由于前期历史遗留问题,山塘档案不够完整
2、防汛物资储备较浙江省定额标准仍存在不足
四、自检情况总结
根据《浙江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验收办法》(小型山塘标准化管理验收标准),我乡经过自验,自评分为97.7分(见下表),验收得分在80分以上;工程设施设备能正常运行使用;验收年度内无安全责任事故。满足《浙江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验收办法》第十条验收合格的三个条件。
山塘标准化管理验收自检情况表
类别 | 标准分 | 自检分 | 自检分占标准分 百分数(%) | |
一、机构人员 | 20 | 20 | 100 | |
二、管护经费 | 8 | 8 | 100 | |
三、管理基础 | 37 | 36.6 | 99 | |
四、运行管理 | 25 | 24.1 | 96 | |
五、工程面貌 | 10 | 9 | 90 | |
总分 | 100 | 97.7 | 97.7 | |
浙江省小型山塘标准化管理验收标准
主管单位:中村乡人民政府 阶段:自验 总得分:97.7分 考核日期:2018年8月
类别 | 项目 | 管理要求 | 标准分 | 赋分原则 | 自评分 | 扣分原因 |
一、机构人员 (共20分) | 1.管理责任 | 明确管理单位(或管理责任主体)职责,明确管理责任人和管理职责。 | 7 | (1)已落实管理单位的,本项不扣分。 (2)未落实管理单位但已落实管理责任主体的,未书面明确管理责任主体职责的,扣3分。 (3)管理责任人及其职责未书面明确的,扣2分;已明确管理责任人,但其未在岗履行职责的,扣2分。 | 7 | |
2.岗位设置 | 岗位设置合理,岗位入职条件及职责明确。 | 5 | (1)缺少“事项-岗位-人员”对应表的,本项不得分;岗位设置不合理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 (2)设置的岗位未涵盖管理手册中的管理事项的或岗位设置存在明显不合理的,每发现一项扣0.3分。 (3)未明确岗位入职条件或条件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每发现一项扣0.3分。 (4)未明确岗位职责的,每发现一项扣0.3分。 | 5 | ||
3.人员配备 | 落实管理人员,人员满足入职要求,并对人员进行培训。 | 8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衢州市 > 开化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kaihuaxian/20210625/333734.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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