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芹阳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贯彻落实《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精神,积极稳妥协调解决企业破产处置有关问题,提高企业破产案件办理效率,防范化解风险,促进社会稳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职责内容
协调联动机制成员单位由县府办、县法院、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资源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县税务局、县人行、县银保监组、县金融服务中心、工业园区和属地乡镇(办事处)等组成,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加其他单位参加。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抓好落实:
(一)县府办职责:牵头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召集召开协调联动机制协调会,统筹协调企业破产处置相关问题。
(二)县法院职责:牵头汇总在企业破产处置中需要政府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统筹研究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与破产相关的法律问题。每季度向协调联动机制成员单位通报企业破产受理、办理情况。建立完善“执破衔接”“诉破衔接”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模式和流程。探索预重整机制,对担保链复杂、社会影响大、符合实施破产重整的企业,与政府会同相关债权人和破产管理人,对企业破产重整、和解方案进行预审和完善,缩短审理期限。
(三)县经信局职责:积极推进“僵尸企业”处置工作,牵头属地乡镇、工业园区对辖区内涉困工业企业欠税、欠薪、欠息、涉诉、对外担保等风险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实时研判。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启动分类保护机制,拟订实施帮扶企业或引导破产处置企业名单,每半年向协调联动机制成员单位通报信息。
(四)县公安局职责:积极开展打击逃废债行动,及时处警妨害破产企业财产处置警情,加大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骗取贷款、违法实施票据承兑和挪用资金等犯罪行为的受案查办力度,加强防逃控逃工作,努力追赃挽损。
(五)县财政局职责: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及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做好企业破产工作相关经费保障。
(六)县人力社保局职责:牵头制订破产企业参保人员社保关系转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职工人事档案接转等工作方案和业务流程。指导破产企业做好职工劳动关系的处理和就业安置服务工作,对“无产可破”企业拖欠职工劳动报酬的,按规定程序启动欠薪应急保证金予以支付,有效化解社会不稳定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