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芹阳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开化县低效工业用地收回收购办法》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开化县低效工业用地收回收购办法
为进一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根据《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化县“十类地”综合处置工作(2019-2021)实施方案的通知》(开政办发[2019]68号)、《开化县低效工业企业整治提升实施意见》(开政发[2020]2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就国有性质的低效工业用地收回收购制订本办法。
一、收回收购原则及范围
(一)收回收购原则。坚持自愿申请与依法依规收购,低效工业用地可通过司法拍卖或经协商由县政府依法依规有偿收回收购。
(二)收回收购范围。根据《开化县低效工业企业整治提升实施意见》认定的低效企业的(全部或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合法建筑物(构筑物)。
二、收回收购责任主体
收回收购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土地储备中心或相关国资公司负责具体实施。
三、收回收购补偿标准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按收回收购时工业用地出让价格扣除使用年限予以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