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衢州市化工行业整治提升“五个一批”行动方案》《衢州市化工企业整治改造提升指南》《衢州市化工园区整治提升指南》《衢州市危化品运输企业分类整治方案和指南》的通知
朗读
各县(市、区)经信局、应急局、生态环境分局、市场监管局、发改局、资源规划局、交通运输局、大数据局(中心),市级有关单位:
《衢州市化工行业整治提升“五个一批”行动方案》《衢州市化工企业整治改造提升指南》《衢州市化工园区整治提升指南》《衢州市危化品运输企业分类整治方案和指南》已经市化工行业安全整治提升攻坚行动推进办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衢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衢州市应急管理局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 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衢州市交通运输局 衢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2021年5月17日
衢州市化工行业整治提升“五个一批”行动方案
为认真落实《衢州市化工行业安全整治提升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2年)》,对全市化工企业实施“一企一策”分类整治,现就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化工企业“五个一批”(规范达标一批、兼并重组一批、改造提升一批、搬迁入园一批、淘汰退出一批)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按照“减存量、控增量、提本质”要求,在全市化工行业中,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严格落实源头管控措施,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着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推进全市化工行业安全、绿色、高质量发展。以“规范达标一批、兼并重组一批、改造提升一批、搬迁入园一批、淘汰退出一批”为原则,推进化工企业分类整治提升,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的化工企业。以2020年全市存量化工行业企业数量为基数,2021年减少15%,2022年再减少10%,其中危化品生产企业2021年底控制在125家左右,2022年底控制在115家左右。
二、主要任务
(一)规范达标一批。督促符合产业政策、产品前景好、有条件、有实力、管理能力较强且自身具备较强投入能力的化工企业,按照企业整治指南开展规范达标。
(二)兼并重组一批。
1.鼓励有条件、有实力、管理能力强、产品前景较好,但生产工艺安全、环保与节能水平较低的或企业规模较小、技术力量较弱、自身无力提升改造的企业,实施重组转型。
2.鼓励有条件、有实力、管理能力强的化工园区内企业对周边产业链上企业,或对园区内链外企业进行重组改造,实现产业链补充和延伸。
3.鼓励园区外同类型产品的化工企业重组改造,组团进入化工园区。鼓励产品单一、规模较小的精细化工产品生产企业之间以产业链为纽带兼并重组,进行集约化生产、经营。
(三)改造提升一批。
1.对产品前景好、符合区域产业定位化工企业,积极鼓励、支持其改造升级;智造新城高新片区亩均税收低于5万元的企业,其它化工园区亩均税收低于3万元的企业,通过改造提升2年内亩均税收分别达到5万元、3万元以上;用地10亩及以上未达到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改造提升至规模以上企业;已正常生产,但未按入园投资协议履约到位的园区企业,通过改造提升,按照投资协议履约到位。
2.对企业产品质量不稳定、技术水平不高的企业,推动其应用先进技术进行升级改造,实现产品质量与品种的高端化。
3.对安全风险较高,或采用有毒有害原料数量较大的企业,推动其加快原料绿色化替代工程,减少有毒有害原料使用数量。
4.对环保风险较高,或产生影响污水处理效果的重金属、高氨氮、高磷、高盐份、高毒害(包括氟化物、氰化物)、高热、高浓度难降解废水的企业,推动其进行工艺绿色化升级改造,或升级三废处理工艺与装置,进行有效预处理。
5.对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限期实施工艺改造、设备更新等方法,采用能量梯级利用、余热回收等先进节能适用技术进行升级改造;以循环化、清洁化改造为抓手,引导化工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改造。
6.对园区外化工生产企业,鼓励其转型发展非化工产业。
(四)搬迁入园一批。对市场前景好、技术工艺水平较好、安全环保压力较小的,园区外的化工企业具备下列情形的,鼓励其加快搬迁转移:
1.不符合安全、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2.不符合区域主体功能定位、生态红线规划、功能区划、地区能源和水资源消费总量控制要求以及不符合企业所在地产业定位的企业。
3.有能力进行改造升级的园区外限制类产能化工企业。
4.影响饮用水安全的化工生产企业。
(五)淘汰退出一批。存在下列情况且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符合安全、环保、能源、质量、土地等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依法依规,予以淘汰退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