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局各科室、各医疗卫生单位:
《江山市卫生健康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局党委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江山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5月23日
江山市卫生健康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江山市委 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江山市卫生健康局结合系统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市文明办的领导下,扎实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工作。
二、工作重点
1.理想信念建设。通过在系统内干部职工中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好正面宣传,积极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宣传教育,通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通过深化推广普及、融入日常生活、发挥榜样作用和加强文化培育等途径和形式,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文明风尚建设。围绕系统内党风廉政建设、服务行为规范和基层党群组织建设等,做到党风政风引领,弘扬法治精神,通过志愿服务制度化、诚信建设制度化、加强“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和培育社会责任意识等举措,深入推进社风民风建设。
3.服务民生建设。围绕保障基本公共服务,通过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大力提升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各单位要设置无障碍设施、无障碍卫生间和母婴室等,能够正常使用。
4.单位环境建设。窗口服务单位提供文明优质服务,不断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单位绿化水平。围绕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空气质量、医疗污水处理、宣传教育等指标,不断提高单位环境管理与环境质量。
5.长效常态机制。通过健全工作制度和保障具体措施等,不断健全完善组织领导体制。围绕宣传动员、群众参与、群众评价和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提高群众广泛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通过完善考核评价办法、强化队伍建设等举措,实现创建工作常态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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