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相关部门:
根据《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宁波市财政厅关于公布市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的通知》(甬经信企服〔2018〕73号)要求,将有关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1、相关部门对照《宁波市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附件2),抓紧统计2017年涉企保证金情况,并填写涉企保证金台帐表(附件3)。
2、各街道、镇、工业区、相关部门若有设立《宁波市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以外的涉企保证金项目,要严格按照规定,取消不符合要求的涉企保证金项目;如确有继续保留必要的目录清单外的项目,请各街道、镇、工业区、相关部门按照法定程序上报国务院批准后再执行,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地方设立的涉企保证金项目的合法性。各街道、镇、工业区、相关部门梳理需要清理的涉企保证金项目,并填写涉企保证金台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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