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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宁波市江北区住建局发布了《江北区物业服务企业红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实现奖惩联动,进一步推进物业行业诚信建设,这在全市尚属首次。这是继今年9月江北区正式印发《江北区物业服务项目经理考核暂行办法》后又一创新举措。在物业企业管理方面,我区始终走在全市前列。
业主对物业服务满意,将直接助推物业企业列入红名单。根据《管理办法》,物业服务企业在没有不良信息记录的情况下,因工作出色受到区级及以上物业主管部门通报表彰,或在管所有项目业主满意度在90%以上的,获得区级或市级荣誉称号的,将列入红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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