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教育局办公室关于江北区2020学年中小学优秀班主任、优秀班集体评选的通知

朗读
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关于印发〈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的通知》,推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落细落实,激励广大师生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区级优秀班主任和优秀班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区级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班主任工作,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诲人不倦,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勇于创新。担任班主任工作经历三年以上。
2.教育思想端正,能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有较强的教育科学知识和组织管理能力,所任班级班风好、学风正,能成为所在学校班集体建设的榜样。
3.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教育、管理、指导学生,既热爱、尊重学生,又严格要求学生,所任班级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在遵守《中学生守则》、《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弘扬诚信、关爱等基础道德品质方面成绩突出。
4.认真履行班主任职责,不断探索班主任工作新途径,班主任工作有自己的特色,能经常与任课教师、团队干部、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
5.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在思想、道德、治学、文明等方面能成为学生的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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