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江北区中小学劳动实践教育基地学校的通知

朗读
各中小学:
为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全省教育系统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浙江省教育厅 共青团浙江省委 浙江省少工委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实践教育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18〕74号),积极有序推进我区中小学劳动实践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各中小学建立劳动实践教育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地学校要求
基地学校要结合浙教基〔2018〕74号文件明确的劳动实践教育的主要内容,对劳动实践教育进行整体设计,构建模式,探索形成课程完善、资源丰富、机制健全的学校劳动实践教育体系。基地学校的申报,需要在全面推进课程教学实践化、校内劳动常态化、家庭劳动经常化、社会实践多样化的基础上,至少在以下5类12个方面之一开展劳动实践教育,各中小学应选择至少一个方面进行申报,以实现校校有特色、有亮点、有示范的良好局面。
(一)强化课程实施中的劳动实践教育
1.劳动和技术课程以及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有效实施、有特色(劳动和技术课程包括劳动与技术、信息技术课程);
2.学科教学的强化实践应用有特色(所有学科教学都能强化知识的实际应用,探索跨学科学习活动,创新实验室建设等);
3.劳动实践选修课程建设有特色(劳动实践类拓展课程有特色)。
(二)开展多种形式的校内劳动
4.学校日常运行中渗透劳动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有特色;
5.校内种养殖有特色(校园内开展农作物和花草树木种植、动物养殖等);
6.校内实践活动有特色(校园内开展手工制作、木工制作、电器维修、班务整理、室内装饰、勤工俭学等)。
(三)开展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
7.探索学生家务劳动经常化有效运行机制有特色(家校互动培养学生良好劳动习惯等)。
(四)拓宽校外劳动实践途径
8.校外劳动实践系统化、制度化有特色(校外学工学农、商业和服务业实习等);
9.社会服务活动多样化有特色(开展公益活动、志愿服务、勤工俭学等);
10.研学旅行有特色;
11.校外职业体验活动有特色。
(五)其他劳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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