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局(办)、庵东镇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三年行动方案》已经党工委(管委会)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6月14日
关于加快推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三年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实施意见》(甬政发〔2013〕57号)精神,鼓励广大个体工商户做大做强,促进其向规范的企业方向发展,提升民营经济的市场竞争力,增强其社会责任感,进一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产业业态优化升级,激发经济增长活力。现就2013-2015年杭州湾新区实施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以下简称“个转企”)工作提出如下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为宗旨,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健全完善政策扶持体系,落实各项支持服务措施,全力支持具备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培育我区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基本原则
本着“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主体自愿、分步推进”的原则,按照规划一批、培育一批、壮大一批的工作思路,积极支持已经工商登记且具备条件的主体“个转企”,实现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变。
三、培育重点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在2015年12月31日前鼓励引导其转型升级为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
(一)符合我区产业政策导向且具有较大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如制造加工、种植养殖业、批发零售、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住宿餐饮等行业的个体工商户。
较大规模是指设立金额或投资金额在50万元以上;或经营场所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或雇工人数常年在8人以上;或年产值200万元以上或工业性年销售额100万元以上、商业服务性年销售额(营业收入)180万元以上;或税务部门核定为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个体工商户。
(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品牌的个体工商户。
(三)庵东镇或有关部门认为需要重点支持转型升级的个体工商户。
四、工作目标
根据全市“个转企”工作目标要求,确保到2015年新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完成127家,其中2013年完成51家,2014年完成38家,2015年完成38家。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保障。为进一步强化领导,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新区成立“个转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胡守治
副组长:沈建光
成 员:方宗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胡建东(投资合作局)
何仁钿(经济发展和行政审批局)
张 宏(规划建设国土局)
徐剑铭(工商分局)
张海军(质监分局)
郑 磊(财政局)
陈国舌(地税分局)
孙建平(社会事务和农村工作局)
郑荣华(公安分局)
魏建华(国税局)
林利挺(庵东镇 )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由沈建光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庵东镇、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努力形成政府牵头,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共同实施的“个转企”工作良好局面。要从领导、组织、人员和经费方面提供保障,全面发挥好牵头作用,确保“个转企”工作取得实效。工商部门要研究制定实施“个转企”登记注册方案及流程,设立提供转型升级咨询、指导及业务办理的“个转企”绿色通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做好对“个转企”劳动用工、社会保障、创业培训等方面的政策落实和管理服务工作。投资合作局要协助做好商贸企业相关扶持政策的宣传落实和服务工作。经济发展和行政审批局要监督检查“个转企”涉及的价格政策的执行;要协助做好工业企业相关扶持政策的宣传落实和服务工作;要督促环评单位加快编制环评报告书,简化“个转企”环保审批手续;及时做好“个转企”企业统计单位登记、纳入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工作;要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做好对“个转企”的金融服务。财政税务局、国税局要加强企业纳税服务工作,创造良好的纳税环境,落实税收减免、奖励政策,促进和引导“个转企”工作的深入推进。规划建设国土局要做好“个转企”涉及资产处置和产权变更的登记服务工作。公安分局、社会事务和农村工作局要简化“个转企”相关许可项目审批手续,优先审核发证。行政服务中心要动态及时具体研究“个转企”过程中的行政审批服务措施,协调各窗口的许可工作,开辟绿色通道,减免相关费用,并牵头研究“个转企”前置审批许可项目同步变更而非重新审批的操作办法。庵东镇要牵头做好辖区范围内“个转企”政策的宣传落实和服务工作,精心组织、广泛发动,鼓励和引导特定行业个体工商户普遍实现转型升级。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要按各自职责努力为升级登记为企业的经营户营造一个便捷、高效的转型服务环境,并依法加强对相关领域的监督管理。
(三)狠抓落实,有序推进。庵东镇及有关部门要及时组织力量,深入工作第一线,全面掌握符合转型升级的个体工商户的规模、数量和经营状况。工商、国税、地税等部门根据各自认定标准,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与庵东镇共同确定“个转企”培育库名单。新区“个转企”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要尽快落实支持“个转企”工作的实施细则和操作办法,从政策层面加以明确和固定,切实增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的主动性,确保此项工作全面落实。
(四)加强宣传,积极引导。要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开展积极有效的宣传。要重点宣传个体工商户与企业的对比优势以及政府扶持企业的相关政策,特别要突出企业在风险承担、用地用工、融资贷款等方面的比较优势,着力增强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的意愿和主动性。要及时总结并大力宣传“个转企”成功的先进经验,坚定个体工商户转企升级的信心和决心,解除其后顾之忧,引导他们主动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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