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根据宁波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经杭州湾新区管委会与慈溪市政府专题协商决定,为加强对杭州湾新区海域的有效管理,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11年4月2日起,慈溪市东至四灶浦江、西至建塘江塘外海域(包括滩涂),移交杭州湾新区管委会管辖。
二、上述范围内涉及的原由慈溪市庵东、崇寿、周巷、长河等镇政府许可的滩涂养殖承包户,请于4月5日前带承包合同,到新区商贸街11号楼213房间重新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三、为保障杭州湾新区重点工程建设需要,新区十一塘以北东至四灶浦江、西至新区兴慈四路延伸线范围内,未经政府许可的滩涂养殖户,必须于4月5日前自行拆除滩涂养殖设施。
特此通告。
二○一一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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