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局(办、委)、庵东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国务院决定于2018年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经济普查的通知》(浙政发〔2018〕12号)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经济普查的通知》(甬政发〔2018〕25号)精神,切实做好新区的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和意义
全面调查新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新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现代化产业体系构筑等方面的新进展。通过普查,完善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以及部门共建共享、持续维护更新的机制,加快构建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
第四次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新区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三、普查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8年年度资料。
四、普查组织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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